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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原标题为《马克思唯物史观的理论内容和理论定位——马克思的发现片论之一》;
作者简介:张凌云,《探索与争鸣》原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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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唯物史观;理论内容;理论定位;实践唯物主义;
佳作共赏
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规律是否纵贯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
传统理论把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揭示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对立统一、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对立统一推动历史发展的规律看作是纵贯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这一理解有它的根据:恩格斯也认为这一规律是“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76.)但这一理解并不符合马克思的原意。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那段唯物史观的经典表述中,这一规律并不是“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而是推动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规律。(衣俊卿.人道主义批判理论——东欧新马克思主义述评.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42—47.)
“经济的社会形态”这一概念,是对这一经典表述中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古代的生产方式、封建的生产方式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几个物支配人的对抗形式的社会形态的概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3页。“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德文原词为Okonomischen Gesellchaftsformation,原中文本把它误译为“社会经济形态”,新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对之作了校正。传统理论把“亚细亚生产方式”解释为“原始社会的生产方式”,这是依据斯大林的“五形态论”所作的误释。其本义应是指人类社会由原生形态向次生形态的过渡阶段的生产方式,是具有公私两重性的第一个物支配人的对抗形式的生产方式。拙著《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与当代社会主义》对此作过初步探讨,武汉出版社,1999年版,第76—84页)。
“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共同点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是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生产是人的目的,物支配人。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和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是经济的社会形态的社会基本矛盾,而不是纵贯人类历史的社会基本矛盾。
这两对矛盾显然不是前“经济的社会形态”的非经济的社会形态——原始社会的社会基本矛盾。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两对矛盾的形成,以物质资料生产的发展达到一定的高度为前提,而原始社会尚不具备这个前提。在这一阶段的早期和中期,物质资料的生产由人的生产形成的氏族血缘团体来组织,所以物质资料生产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尚不存在;在这一阶段的晚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达到一定高度,物质资料生产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逐步得以形成。基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统一体基础上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则要有待私有制发展到一定阶段、以人的生产为基础的氏族血缘组织为以物的生产为基础的地域政治组织——国家取代之后,才得以形成。所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及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不是原始社会的社会基本矛盾,因为在这一阶段这两对矛盾尚有待形成。
这两对矛盾显然也不是后“经济的社会形态”的非经济的社会形态——共产主义社会的社会基本矛盾。
在这一阶段,生产力的发展已达到这样的高度——已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及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的扬弃创造了物质前提;物支配人的物的依赖关系的生产关系已转化为人支配物的自由个性的联合关系,联合起来的真正个人实现了对全部生产力总和的占有,因而实现了对原来作为异己力量的物的生产的控制和自觉的驾驭,从而在超越物质生产领域的必然王国的基础上进入以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为目的的自由王国。所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及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也不是共产主义社会的社会基本矛盾,因为在这一阶段这两对矛盾已被扬弃。
所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规律是人类历史特定阶段的规律,即推动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规律,而非纵贯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
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规律的发现是否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完整概括
传统理论以为唯物史观的发现即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规律的发现。它把《〈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的唯物史观经典表述看作是对唯物史观全部内容的概括。它断言:“任何离开了这段经典表述企图从马克思的其他什么论述中寻找‘依据’来解释马克思的唯物史观都是荒唐的”。(陈学明.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与共产主义信仰.永远的马克思.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51.)
这一理解把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的另一重大发现——人的生产与物的生产的矛盾运动规律的发现排除在唯物史观之外。
马克思的唯物史观认为: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并非一种生产——物质资料的生产,而是两种生产——物质资料的生产和人的生产。《德意志意识形态》明确肯定:人的生产和物质资料的生产作为人类历史发生和存在的基础,是人类历史活动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共同在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中起着动力性的决定作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80—81.)马克思晚年进一步发展了这一思想,并在人类学研究的基础上把它确立为两种生产理论。
两种生产,何者居于支配地位,划分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三大阶段。
“经济的社会形态”就是人的生产从属于物质资料的生产、为物质资料的生产所支配的阶段。在这一阶段,具有决定性作用的历史地位的,是物质资料的生产,生产是人的目的,物支配人。
前“经济的社会形态”的“非经济的社会形态”——原始社会,是物质资料的生产从属于人的生产、为人的生产所支配的阶段。在这一阶段,具有决定性作用的历史地位的,是人的生产,人是生产的目的,人支配物。原始社会的血缘组织使人联合起来支配自己的生产,使生产以具有“原始的丰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09、104.)的人为目的,尽管这是在较低水平上和以较狭隘的形式进行的。(尹树广.晚年马克思历史观的变革.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0:158、191—194.)
后“经济的社会形态”的“非经济的社会形态”——共产主义社会,是对物质资料的生产支配人的生产这一否定的否定,它在“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20.)的基础上,向人的生产支配物质资料的生产的社会形态回复。通过这一否定之否定,人重新成为生产目的——这里成为目的人不是“原始的丰富”的人,而是“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的人。《序言》的正文正篇《资本论》对这一未来社会形态的特点以对超越“必然王国”的“自由王国”的深刻论述作了进一步论证:在未来的“非经济的社会形态”阶段,人的生产回复到对物质资料的生产的支配——“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在超越物质生产领域的基础上,“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真正的自由王国就开始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926—927.)
马克思晚年的人类学的两种生产理论,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概括的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规律的基础上,进而揭示了人类社会总体发展的人的生产与物的生产的矛盾运动规律:人的生产支配物的生产的原生社会向物的生产支配人的生产的次生社会演进,再向人的生产支配物的生产的再生社会演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430—452;马克思古代社会史笔记.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122—336.)
所以,对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的完整概括应是两大发现:一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规律,一是人的生产与物的生产的矛盾运动规律。
三、唯物史观的发现是否马克思的哲学贡献
传统理论认为:唯物史观即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创立的新唯物主义哲学。这一新哲学产生的标志是生产关系概念的制定。《德意志意识形态》才形成这一科学概念,因此,马克思在《形态》中才实现了哲学革命,创立了自己的新哲学。[孙伯鍨.探索者道路的探索.南京:南京大学出版,2002:295—296;张一兵.马克思主义哲学新视界的初始地平——新版《费尔巴哈》(《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手稿研究.南京大学报(哲学·人文·社会),1995(1).]
对马克思一生的理论贡献作出“两大发现”概括的恩格斯,并不认为唯物史观是马克思的哲学,因为它并未提供一般世界观,而仅是提供对历史的唯物主义的解释:
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76.)
因此,他一再指出:这一发现是“唯物主义历史观”。(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34—336、366、74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28.)
恩格斯对马克思唯物史观理论内容的理解并不全面(如何评价恩格斯对马克思唯物史观的理解以及他本人对唯物史观的贡献,拟另文探讨),但他对唯物史观的理论定位则是正确的,即它是哲学与科学的中介——社会科学哲学。其理论层次相当于他自己创立的自然辩证法。作为自然科学哲学的自然辩证法揭示的是自然的矛盾运动规律;作为社会科学哲学的唯物史观揭示的是人类社会的矛盾运动规律。
其实,传统理论对于恩格斯的这一理论定位也是承认的,因为它确认生产关系是唯物史观的“核心概念”,乃至进一步认定唯物史观是“社会生产关系本体论”[孙伯鍨.探索者道路的探索.南京:南京大学出版,2002:296;俞吾金.马克思哲学是社会生产关系本体论.学术研究,2001(10).],而生产关系显然只能社会科学哲学的本体概念,而不可能是哲学的本体概念。问题是:传统理论对唯物史观的性质作了误认,它把作为社会科学哲学的唯物史观误认为哲学了——即把唯物史观误认为哲学层次的历史唯物主义。
恩格斯并未对唯物史观的性质误认,所以他认为唯物史观还缺少自己的哲学基础。因而他努力研究自然辩证法,并努力在这一基础上建立辩证唯物主义哲学,以“填补马克思思想中的哲学‘空白’”。(衣俊卿.人道主义批判理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40.)恩格斯“力图依据自然科学的成果和基本精神,以自然界本身的辩证运动为基础,推演出(揭示出)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以为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提供哲学基础。
斯大林对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作过如下的定义:
辩证唯物主义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党的世界观。它所以叫做辩证唯物主义,是因为它对自然界现象的看法、它研究自然界现象的方法、它认识这些现象的方法是辩证的,而它对自然界现象的解释、它对自然界现象的了解、它的理论是唯物主义的。
历史唯物主义就是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推广去研究社会生活,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应用于社会生活现象,应用于研究社会,应用于研究社会历史。(斯大林.列宁主义问题.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629.)
斯大林的这一阐述,自然是对马克思哲学的曲解,但作为对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反杜林论》等著作中所建构的哲学的理解则是正确的。它正确地把握了恩格斯的哲学致思理路的逻辑。
恩格斯看来,人类历史的辩证法虽然有别于自然的辩证法,有其自己的特殊性,但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历史辩证法的唯物史观只是自然辩证法的辩证唯物主义的“推广与应用”,所以后者是前者的哲学基础。
恩格斯的这一理解存在原则性的误解:它把自然的矛盾运动的自在辩证法与人的存在的自为辩证法混为一谈了。
如恩格斯所揭示,自然界存在着从低级的机械运动到高级的生物生命运动演化的辩证运动的辩证法,但这是自然的存在者的自在辩证法。作为马克思的揭示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唯物史观的哲学基础的辩证法,不是自然的存在者的自在辩证法,而是人的存在的自为辩证法。
人的存在的自为辩证法,即人的存在方式——实践的辩证法,它是指人与对象世界在实践中向人的生成的辩证法。
前者是自然给定的存在者的辩证法,后者是实践生成的人之存在的辩证法。
以前者为哲学基础的唯物史观,只能是直观的机械唯物主义的历史观;以后者为哲学基础的唯物史观是实践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历史观。
马克思的哲学新贡献就是创立了把人和对象世界理解为“感性的活动”的实践生成论的唯物主义。实践生成论的唯物主义即哲学层次的历史唯物主义,因为实践的生成性是历史唯物主义之历史性的本义。
传统理论以为马克思的哲学贡献是唯物史观,恩格斯以为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以他创立的自然辩证的辩证唯物主义为哲学基础,都没有理解马克思哲学革命的实质,都是对马克思哲学的误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