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金规〔2024〕17号)(以下简称“《办法》”),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全面聚焦主责主业、更好发挥独特功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方向引领,有利于资产公司增强经营能力、进一步发挥金融救助和逆周期调节功能。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城资产”)表示,《办法》的出台是对不良资产行业在新形势下功能定位与使命担当的深刻洞察与精准把握,为资产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和明确的路径指引,近日公司已及时开展全系统专题培训,围绕《办法》的规范执行进行认真学习和深入解读,确保全面贯彻、传导到位。
中国长城资产认为,一方面,《办法》拓宽了金融不良资产收购范围,明确了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收购标准,细化了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处置的全流程操作规范,为资产公司提供了更加丰富的业务模式和更加有效的处置手段,有助于提升业务效率和经营效果;另一方面,《办法》突出了风险防控与合规经营,明确指出资产公司要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为行业规范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此外,《办法》彰显了以创新引领业务发展的政策导向,在吸收整合已往政策文件的基础上,紧贴业务实际进行规范,引导资产公司立足主责主业,为新形势下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发挥更大作用。
下一步,中国长城资产表示将以《办法》出台为契机,进一步聚焦不良资产主责主业,切实提升化解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水平。一是深耕主业市场,提升专业能力。积极发挥“金融稳定器”的独特功能作用,积极参与中小金融机构、地方债务、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风险化解,助力金融资源存量盘活、优化资源配置。二是拓展业务领域,实现特色发展。积极创新业务模式、提升经营质效,以收购处置、追加投资、轻资产业务等为重点,灵活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增强金融服务能力,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不良资产行业综合服务商。三是加强风险防控,确保行稳致远。将风险防控和合规经营放在首位,着力健全风险控制体系,引导全员增强合规经营意识,业务操作中压紧压实事前调查、事中审查和事后调查,确保不良资产主业平稳运行与提质增效。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