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11月22日,中国长城资产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办法》的出台是对不良资产行业在新形势下功能定位与使命担当的深刻洞察与精准把握,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和明确的路径指引,“近日公司已及时开展全系统专题培训,围绕《办法》的规范执行进行认真学习和深入解读,确保全面贯彻、传导到位。”
中国长城资产认为,一方面,《办法》拓宽了金融不良资产收购范围,明确了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收购标准,细化了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处置的全流程操作规范,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提供了更加丰富的业务模式和更加有效的处置手段,有助于提升业务效率和经营效果;另一方面,《办法》突出了风险防控与合规经营,明确指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为行业规范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此外,《办法》彰显了以创新引领业务发展的政策导向,在吸收整合已往政策文件的基础上,紧贴业务实际进行规范,引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立足主责主业,为新形势下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发挥更大作用。
下一步,中国长城资产表示,将以《办法》出台为契机,进一步聚焦不良资产主责主业,切实提升化解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水平。例如,将深耕主业市场,提升专业能力。积极发挥“金融稳定器”的独特功能作用,积极参与中小金融机构、地方债务、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风险化解,助力金融资源存量盘活、优化资源配置。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