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绳: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

学术   2024-11-05 17:31   北京  

作者:胡绳

来源:“中央文献出版社”微信公众号

原文刊载于《光明日报》(1985年1月16日



史学界过去有“以论带史”“论从史出”“史论结合”等等说法,并且争论究竟哪一种说法对。近来有的杂志又重提这个问题。


我以为,谈这个问题时,有必要把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区别开来。不妨引用马克思说的一段话:“在形式上,叙述方法必须与研究方法不同。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这点一旦做到,材料的生命一旦观念地反映出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好像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了。”


作为历史的研究方法,“论从史出”的说法看来是适当的。研究一个历史问题,首先必须掌握有关的史料,弄清有关的事实真相;从事实材料出发,进行分析研究,然后才能得出理论性的认识。所谓理论性的认识,就是对历史现象的本质的认识、规律性的认识。本质和规律性不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它们隐藏在繁杂的历史现象之中。研究历史不能止于把历史的表面现象描述出来,而且要对之有所议论,这种议论是否深刻,就在于是否能透过现象抓住本质,得出规律性的认识。正确的、有价值的议论,当然不能凭空地产生,而只有在详细地、周密地考察和研究史料之后才能得出来。


曾有人认为,如果强调“论从史出”,那就会否定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导。也就是说,为了坚持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导,就不能是“论从史出”。这种说法是错误的。马克思主义断然反对从某种抽象的一般的原理出发,演绎地推论出对一个具体历史问题的结论。马克思主义提供我们以研究历史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我们从具体的史料出发,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进行分析研究,才有可能达到正确的结论。如果虽然从史料出发,但不是用马克思主义去分析研究,那就可能只得出肤浅的、以至错误的认识。“论从史出”这个提法当然并没有概括马克思主义历史研究方法的全部内容。但是,从史和论的关系说,“论从史出”是马克思主义的要求,是马克思主义历史研究方法的基本出发点。


叙述,无非是把研究的结果记录下来,但这只有在一定阶段的研究工作完成以后才能进行。那么,为什么又要在形式上把叙述方法和研究方法区别开来呢?因为在我们把研究的结果叙述出来的时候,并不是,至少不一定是把研究的过程一步步地叙述出来。研究的过程往往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如果把这种过程记录下来,怎样开始接触材料,怎样由于只接触到某些局部的片面的材料而得出不可靠的结论,怎样由于接触到更多的材料而对已得出的结论发生怀疑,怎样逐步地达到比较适当的结论等等—这样的叙述可能对读者有益,但这不是历史的叙述,而是研究过程的叙述。


也有这样的叙述方法:先把有关的历史事实描述出来,然后发一通议论,也就是对这些史实作一些评论,例如得出几点经验教训之类。这可以说是“论从史出”的叙述方法。但如果这些议论的确是从具体史实的分析研究中得出来的,那么在史实的叙述中就应该已经能表达出所要作的评论,而最后不过是用概括的语言更清楚地说出这些评论。如果这些议论并不是从具体史实的分析研究中得出来的,那么在叙述中尽管好像是“论从史出”,却并不能使人信服地看到这些议论是从这些事实必然地得出来的。巨细不遗地罗列众多历史事实,然后加上其实是从一般原理抽绎出来的若干议论,二者如水与油一样地并不能合为一体,那就不仅是叙述方法不可取,而且是并没有认真做过研究工作的反映。


所谓“史论结合”,指的是叙述方法。既然我们的研究方法或者说研究过程是“论从史出”,我们已经通过研究得出某些结论(某些观点,不是马克思主义的一般观点,而是针对具体研究对象的观点),也就是弄清楚了哪些材料是重要的,哪些是不重要的,弄清楚复杂的历史事实中的相互关系,得出了对历史现象的本质和规律性的认识。那么当我们开始叙述时,面前已经不是一大堆杂乱无章的史料。我们当然要用通过研究得出的结论统率这些材料,叙述这段历史。这就叫作观点和材料的结合,以观点统率材料,这也就叫作史论结合。


政论文章和叙述历史的文章有不相同处,也有相同处(至于“史论”在很大程度上和政论文章相似)。政论以论为主,但也要有材料。叙述历史的文章以材料为主,但也不能没有观点。以观点统率材料是一致的。政论的观点是从哪儿来的呢?和对历史现象的观点一样,也不能是凭空得来的,不能是从书本上一般原理抽绎出来的,而必须经过掌握有关材料,进行周密的、详细的研究,也就是必须经过调查研究。对政论文说来,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也不能不有所区别,以观点统率材料也是叙述方法。


工作方法也是如此。例如,人们常说,在处理比较复杂的问题时,必须首先抓住中心环节。但怎样才能抓住中心环节呢?当然不是一眼看去就能抓到的。必须先做许多工作,对整个“链”的状况做了充分的调查研究后,才能知道哪一“环节”是最主要的,是在工作中首先必须紧紧抓住的。在这里,研究过程的结果成为工作方法的开端。


至于史论结合的叙述方法的具体形式,那是多种多样的。“寓论于史”“夹叙夹议”“以论带史”都是可以采取的形式。总之,这些都属于叙述方法,不能用它们代替研究方法。


在社会历史科学研究工作的整体中,研究和叙述都是必要的。因此,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都需要讲究。


编辑:拾 壹
校审:初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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