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相难看!马来西亚第二家园“三无”代理没为客户递交申请材料还索要尾款!

文摘   2024-11-19 18:19   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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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中国籍客户被马来西亚第二家园“三无”代理公司坑了!因2023年底马来西亚第二家园暂停申请,客户申请材料也没递交,2024新政出台后,某公司没有最新执照和代理资格,客户要求退款遭拒,反被强迫支付尾款!实在太无赖了!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某中国籍客户在2023年11月8日和马来西亚某公司签订马来西亚第二家园计划申请委托协议,客户积极办理前期申请资料,但因马来西亚第二家园变政,新政迟迟未落地,导致未能递交申请。

客户在某平台的群里发布的原文如下:


2024年4月11日至11月11日期间,这位中国客户就没有收到过某公司有关马来西亚第二家园的政策反馈及信息沟通,在2024年6月马来西亚第二家园部门公开新政落地后,某公司也没有给这位客户信息反馈及后续办理方案,并且某公司至今未取得马来西亚最新的第二家园执照和授权,没有代理申请马来西亚第二家园的资格。


于是,客户提出终止协议并要求退还部分已经支付的代理费用,某公司负责人却一直回避解除协议方式和退款金额。

2024月6月15日第二家园新政出来,马来西亚政府在官网都公布了文件,而某公司却没有通知客户,这态度,估计以为客户不会继续申请,吃定客户想要退款的话除非和他打跨国官司吧!客户第二家园申请材料都没递交,不但不退款反胁迫客户支付尾款,人品极差!吃相难看!


委托办理第二家园的客户要求某公司解除委托协议的原因包括:

1)某公司未获取符合马来西亚第二家园新政要求的最新执照,却强行要求客户继续履行协议,支付尾款。

2)某公司在某网络平台发表与马来西亚第二家园新政要求的相悖言论,如“申请二家要买房,是谁告诉你的,笑死”等文章,误导客户。

3)某公司违背协议义务、在签订协议后消极怠工,未提供有效成果。

综上原因,客户多次与某公司沟通无效后,被迫通过网络方式争取正当权益,提醒中国同胞规避某公司这类“三无”代理机构,同时要求某公司正面回复并提供有效凭证。


关键这位中国客户还不是唯一的受害者,另有几位中国客户看到以上投诉后,也纷纷表示,自己也被这家公司坑了。



甚至早前,还有其他客户因为新政变化不符合条件,要求某公司适当的退款遭拒后,还被嘲笑和讥讽。为此有客户通过微信向我们寻求投诉该公司的途径,并表示,如果投诉某部门不能妥善解决问题,必定委托律师起诉。

要知道,去年第二家园政策要求存款100万令吉,能办理马来西亚第二家园的客户都不差这点代理费,但自己花钱委托代理申请没有成果不说,还被代理嘲笑,简直就是倒反天罡,试问,这种窝囊气谁能忍得了?况且某公司这种服务态度,如果不是职业素养的问题,那就是故意欺负人了!中国客户原本对马来西亚和当地华人的好印象都被这无良代理破坏,有违马来西亚的国际形象。


马来西亚第二家园计划本来是针对有经济实力的邦交国家公民的移居计划,旅游部是第二家园的主管部门,也是打开世界的形象窗口。尽管这类“三无”公司只是个例,但若这种素养都能拿到马来西亚第二家园执照或者代理资格,那马来西亚的国家形象都会被拉低了。

话说,我们2023年11月29日还有递交申请的客户,并且在2024年1月份高速获批。如果当时这位客户委托我们申请第二家园,赶在最后一批递交材料,就没这么糟心的事情了。


毕竟2024年6月中旬马来西亚第二家园新政出台,门槛不降反升,新政既要存款又要买房,比之前存款100万令吉的第二家园政策要求高太多了。


虽说我们也有2023年11月签约的客户,尽管协议中有约定因客户中途放弃不能继续屡约的行为可以不退款,但是客户没有递交申请材料,对我司没有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客户要求退款,我们是毫不犹豫同意全额退款的。


2023年11月29日我们的客户签约:


2023年5月、6月,客户咨询新政是否出台:

2024年6月16日星期日,马来西亚第二家园新政出台后要存款加买房,客户要求退款:

2024年6月17日星期一,我们给客户退款:

2024年6月26日,客户签署第二家园代理申请服务合同解除协议:


我们深知有些钱能赚,有些钱不能赚,客户选择信任我们,我们就要服务好客户,做好口碑。所以,客户因为政策变化不能继续申请,我们表示理解。在客户没有递交申请材料的情况下,客户要求退款,我们二话不说,星期日当天同意退款,并在第二天(星期一),就把客户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原路退回,这就是我们服务的态度和宗旨。


我们马来西亚执照公司早已拿到最新的执照,并且国内公司也有授权,第二家园的代理费都是按照政府规定执行,和马来西亚执照公司一样。相关第二家园的政策也是同步更新的,更何况,中国人更懂中国人,中国人的办事效率高多啦!何必还要舍近求远去找马来西亚的公司代理申请呢?


作为一名中国人,我们一直以来都站在客户的立场为客户着想,在公众号里多次发文提醒和劝告大家,中国人委托代理申请马来西亚第二家园,尽量不要找马来西亚公司。毕竟遇到扯皮的事情,如果要争一口气通过法律解决,那就是跨国纠纷,维权的成本比较大,一般律师也会因为标的小,律师费低而不愿意接,即便愿意接,律师开价可能都超过标的费用了,得不偿失。关键是还要在马来西亚上庭,费钱不说,还费时费力。


参考文章:

  • eMM2H | 办理第二家园是委托国内中介好,还是马来西亚中介?

  • 如果还有其他受害者,建议大家抱团起来,一起投诉这种不良代理,相关主管部门才会重视。投诉内容可以发至邮箱:info@eMM2H.cn


    我们统一收集起来,向马来西亚第二家园协会和旅游部投诉!坚决不允许这种“三无”代理损害马来西亚、以及各位马来西亚华人好不容易维护起来的友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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