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76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办学理念,为进一步满足广大家长对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需求,做好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为我校学生提供安全、有序、丰富多样的优质校内课后服务,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若干优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我校课后服务工作。
一、遴选原则
1、科学育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2、公益属性:学校课后服务具有公益性质,符合资质的社会机构及专业人才入校提供课后服务同样需遵循公益原则。
3、自由申报: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机构及专业人才可自主向学校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4、动态管理:秉持优胜劣汰原则,学校对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机构及专业人才进行动态管理。对于证件过期、服务质量差、存在违规服务行为、恶意在校招揽生源、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以及评估不合格的培训机构及个人,坚决从课后服务“名单”中清除,实施动态管理。
二、遴选范围
(一)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公益性组织
1、办学资质:
(1)具备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或在民政部门成立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在培训机构相应的监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取得相应证明材料。
(3)进入昆明市教育体育局、盘龙区教育体育局课后服务工作培训机构白名单者优先。
2、师资配置:
(1)从业人员无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行为。
(2)教学、教研人员具备相应培训课程的资格(技能/资质)。
(3)符合《云南省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的其他规定。
3、培训课程:
属于非学科类培训项目,具有明确的培训内容和详细的课程安排,符合《云南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专业人才
(1)对象范围: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民间艺人等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
(2)专业资质:拥有相应培训课程的资格(技能/资质)或相关工作经历、荣誉奖项等。
三、遴选项目
(体育类、文化艺术类、科技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一)艺术类课程:如书法、舞蹈、戏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
(二)体育类课程:如篮球、足球、网球、排球、乒乓球、棋类、啦啦操、游泳、射击等。
(三)科技类课程:包括机器人、编程、无人机等。
(四)对学生素质全面发展有促进作用、能吸引学生积极参与的特色课程(具备具体的培训内容和详细的课程安排,符合《云南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
四、遴选报名及安排
(一)预报名时间、地点
1、预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2日上午12点,逾期申报无效。
2、报名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古幢小学南门保安室(拓东路88号)
(二)自主申报
申报机构或申报人按照申报条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遴选申请材料,逾期申报视为无效。
1、材料清单(复印件,装订成册):
(1)昆明市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2)办学许可证及2023年度年检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机构法人或委托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师资相关材料。参与课后服务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教师花名册、教师资格证件(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能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二级及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等)复印件。
(5)课程目标、教学内容、授课班额上限、每学期课时安排、每节课授课教师人数等课程相关资料(课程材料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也可增加相关内容)。
(6)参与课后服务申请表(文末附件)。
(7)其他(单位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如获奖情况等)。
2、申报方式:现场提交资料。
(三)学校审核
学校根据申报材料初筛,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进行电话通知,接到电话的机构参加下一阶段遴选,要求准备8分钟内的宣讲内容。
(四)遴选展讲
1.展讲人:机构负责人
2.时间:2024年8月30日下午14:00
3.地点:昆明市盘龙区古幢小学阶梯教室
4.展讲内容:
(1)机构基本情况;
(2)拟开课计划;
(3)收费标准。
5.形式:PPT汇报(限时8分钟内)
(五)审核与遴选
1、材料审核:在预选阶段,遵循办学实力、业绩优先原则,参考带队参加各级比赛获奖经历、有名校办学经验等依据。
2、遴选委员会组成:由学校行政、各学科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共同组成。
3、本着自愿原则,有意向参与课后服务的培训机构及专业人员须确保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有效。提交虚假材料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遴选结果公示:课后服务管理组将向师生、家长公布遴选结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再商讨合作事宜。
五、考核评估和退出机制
(一)开展质量评估。学校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校外培训机构及专业人士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评估内容包括学校对培训机构、专业人士及项目的质量评估,学生、教师、家长等对培训机构、专业人士及项目的满意度测评。
(二)建立劣质服务,违规项目退出机制。
1、由学校与培训机构、专业人士在服务合同中约定终止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形。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培训机构及专业人士应当退出课后服务:
(1)培训项目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
(2)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
(3)在校发布广告,恶意在学校招揽生源的;
(4)扰乱学校招生、教学秩序的;
(5)违反国家教育方针,有其他扰乱学校秩序、不遵守职业规范和道德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6)在学生、家长测评中满意度低于80%的。
六、其他相关事宜
(一)所有报名材料均提交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后统一提交。
(二)所有报名材料均为现场提交,一经提交后不再接受补交材料,所提交材料均不退回。
(三)学校不接受联合体第三方社会机构进入,第三方社会机构一旦与学校签订校内课后服务协议,不得转包、分包。
附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古幢小学课后服务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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