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要求,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严厉依法打击各类网络谣言,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迅速响应,全面梳理摸排各类网络谣言线索,深入开展网络谣言打击专项整治行动,坚决维护清朗有序网络环境。
案例八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网警提示
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举报电话:
0871-63315110
0871-6332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