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统一部署,近日,盘龙警方联合昆明市网安支队成功处置一起在某短视频平台散布谣言视频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件。
案例九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提示
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举报电话:
0871-63315110
0871-6332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