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嬉戏”受伤,对簿公堂,法官调解促和好

政务   2024-12-02 18:46   江西  



原本关系不错的朋友,为何会在一场普通的牌局后反目成仇,导致其中一人受伤?

近日,广丰区人民法院桐畈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让双方握手言和。




案情回顾





2024年11月,俞某与黄某在广丰某饭店打牌,期间,双方发生言语争执,在旁人的起哄下,俞某与黄某打算“切磋”一下,看谁的力气大。于是,黄某将俞某喊到饭店门口,黄某趁俞某不备,出手将俞某摔倒在地,致使俞某腰部受伤。后俞某到医院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三千余元。俞某认为黄某的行为构成人身侵权,且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黄某赔偿其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42,250元。




法院审理







收到该案后,承办法官郑志仙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了解到双方原本是关系很好的朋友,本次事件系因双方打牌情绪“上头”,致使嬉闹转变为肢体冲突,从而导致一方受伤。考虑到判决不利于修复双方多年的友情,郑法官及时通知原、被告到法庭进行诉前调解,采取“背靠背”调解的方式,通过讲道理、摆证据、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等方式,明确双方法律责任,并分析这样僵持下去给双方带来的损失和伤害。最终,在郑法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黄某当庭赔偿俞某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所有损失共计13,000元。俞某在收到黄某的赔偿款项后,表示自己也有部分责任,并主动与黄某握手言和。至此,该起纠纷圆满化解,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肯定与好评。


调解现场 








下一步,广丰法院桐畈法庭将坚持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的审判理念,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司法服务“小切口”做实基层治理“大文章”,努力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END

供稿丨桐畈法庭

编辑丨郑志仙

审核丨吕渊

签发丨俞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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