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民法庭安全保障工作,12月12日下午,广丰法院召开人民法庭安全管理工作专题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分管日常工作副院长陈琅主持,区法院6个基层法庭庭长及员额法官、法警大队干警、各法庭保安等参加会议。
会上,法警大队副大队长刘斯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做好人民法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随后,与会人员分别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就人民法庭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发言,并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陈琅在会上强调,法庭安全是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并要求:一是要提高站位,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牢记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的理念,坚持“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标准;二是要明晰责任,各基层法庭庭长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自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三是要提高工作能力,对于安检仪器、设备的操作使用了然于心,按照“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原则,做到逢进必检。
会后,法警大队根据人民法庭安保工作实际,通过理论讲解和模拟演练的方式,重点针对安检技能、装备器械的使用和突发情况处置三个方面进行培训。
通过此次培训,人民法庭安保人员对安保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安防意识和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都纷纷表示:将坚决护好法院“第一道关”,为人民法庭的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
下一步,广丰法院将继续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常态化开展安保工作检查,压紧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切实保障法院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供稿丨法警大队
编辑丨周丽娜
审核丨吕渊
签发丨俞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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