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乾成福州所张鑫律师(抖音ID:只办刑案的张鑫律师)接受来自线上当事人委托介入辩护的广州某开设赌场案件,从2024年1月开始历时7个月,最终被广州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借此契机,张鑫律师回顾了2023-2024年至今办结、在办的11件(包含侦查、一审、二审的单阶段委托)开设赌场罪案件的情况,选取三个案例分享办案经历。
案例一
福建福州某涉棋牌游戏平台开设赌场案
辩护方向
解析模式,改变定性,争取缓刑。
办案经过
2022年2月,福州市辖某公安局以开设赌场罪对小F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在接受小F家属委托后,张鑫律师经过第一次会见了解到,小F等人从事的是“银商”行为,为他人提供“上分”(充值)和“下分”(提现)的结算服务,实务中有为数不少的案件,是“银商”与赌博网站之间有密切的利益关系,往往被侦查机关定性为开设赌场罪的共犯。
但本案中小F从事的“银商”行为与前述有所不同:
1、首先案涉游戏平台系杭州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法经营的棋牌游戏平台,平台本身不向会员提供兑换游戏币的服务,游戏服务为纯娱乐性质,不是赌博网站;
2、小F实施的“上下分”行为,是通过利用棋牌游戏规则采取点对点“故意输”等方式来实现,使得玩家可以在小F等人帮助下,通过输赢变相完成游戏币的兑换,让只有娱乐功能的棋牌游戏具有了赌博功能;
3、小F等人是没有与案涉棋牌游戏平台有意思联络的,实际上为“非官方银商”,主观上虽然具有营利目的,也表现在利用游戏规则倒卖游戏币赚取差价而聚众赌博,行为性质应定为赌博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22年3月,张鑫律师围绕上述三点在负责审查逮捕的检察机关提交了不予批捕的律师意见书,通过思维导图、案例检索报告等形式,多角度解析论证小F的案涉行为模式应当定性为赌博罪,并与承办检察官充分进行了沟通,使得小F在侦查阶段被不予批准逮捕,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最终在2023年4月被福州市某基层人民法院以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案例二
浙江台州某游戏软件开发“帮信”案
辩护方向
发挥“政策性因素”影响,轻判实现缓刑。
办案经过
2022年6月,台州市辖某公安局对“XX8”棋牌开设赌场案进行立案侦查,同年9月,H某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在接受H某委托后,张鑫律师同其会面沟通了解到,H某经营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营范围包括软件开发在内。疫情期间,H某为了多承接业务,缓解经济压力,接受了B某委托开发棋牌游戏软件,所开发的软件并不具有可将游戏代币(点券)提现的功能,而后B某在H某开发软件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实现了“XX8”棋牌游戏软件的提现功能。
据此,张鑫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
1、H某作为软件开发人员主观上的注意义务程度,应当作为是否能被推定为“明知”的关键因素,即使存在概括性的“明知”,限于委托方可能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并不知晓委托方具体实施违反刑法分则所规定的何种罪行,其“帮助”行为也只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而非开设赌场罪;
2、H某经营的处于D经济特区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曾被D市国资委、经信局、科技局等部门评为“D市创新型试点企业”、“D市高新技术企业”,属于当地创新型企业,为数十人创设了就业岗位,H某作为公司的经营者、管理者,在案发前属于遵纪守法的民营企业家;
3、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要运用好执法司法政策,以稳市场主体推动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依法减少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H某作为企业负责人一旦采取羁押措施,直接影响企业的可持续经营以及员工的就业生存。
最终,检察机关听取了前述辩护意见(附带H某所经营公司荣誉、纳税、员工缴交医社保等证明材料),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起公诉,提出建议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后被台州某基层人民法院采纳,于2024年1月对H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案例三
广东广州某跨境开设赌场案
辩护方向
无分润、非高薪底层员工,“两高一部”跨赌意见可不诉。
办案经过
2024年1月,广州市辖某公安局以开设赌场罪对小T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在接受小T家属委托后,张鑫律师经过第一次会见了解到,小T通过网络应聘在境外入职A公司从事行政、人事工作,入职期间A公司有面向中国大陆境内人员开放投注参赌的赌博网络平台。而侦查机关认定小T作为A公司一员,工作一定程度服务于赌博网络平台,应为开设赌场罪的共犯,并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审查逮捕期间,张鑫律师主要围绕三点提交不予批捕律师意见书:
1、小T在本案中系受雇佣从事一般劳务工作的参与者,属于最基层人事专员岗位(级别从上往下依次为人事总监、经理、主管、专员),未参与赌场利润分成或领取高额报酬;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办理跨境赌博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点“关于跨境赌博共同犯罪的认定”中第(四)项强调“对受雇佣为赌场从事接送参赌人员、望风看场、发牌坐庄、兑换筹码、发送宣传广告等活动的人员及赌博网站、应用程序中与组织赌博活动无直接关联的一般工作人员,除参与赌场、赌博网站、应用程序利润分成或者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外,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3、小T没有社会危险性,对其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不影响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2024年3月,小T被检察机关不予批准逮捕,于刑事拘留第37天变更为取保候审。同年5月,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续历时近三个月审查,承办检察官充分听取辩护意见,考量到小T家庭实际情况,在小T部分退赃后,综合全案证据材料,认为小T犯罪情节轻微,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最终于2024年8月,对小T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张鑫
北京乾成(福州)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个人简介
张鑫律师曾在福建省某基层人民检察院任职七年,担任公诉科副科长、检察员等职,有较为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2011年至2018年间,被所在地市级人民检察院授予“检察工作先进个人”、“检察理论调研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作为专职律师执业以来,秉持“只办刑案、办好刑案”理念,在刑事辩护业务方向钻研深耕。2023年9月开始,受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聘请,担任经济与法学系《法律文书写作》课程主讲教师。
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