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哥讲军转 365
(一)可以在配偶随军前、结婚时或者现户口所在地安置,无配偶的可以比照驻地军人配偶随军条件在驻地安置;可以在本人父母或者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安置,本人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的,可以在父母任何一方的原籍、入伍地或者离退休安置地安置;军官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在子女户口所在地安置,军官、军士的子女为现役军人且符合驻地军人配偶随军条件的,也可以在子女部队驻地安置。其中,随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安置的,须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军人结婚的规定。
(二)夫妻同为军官的,双方或者一方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可以在任何一方的部队驻地、原籍、入伍地或者入伍时户口所在地安置;夫妻一方为军官,另一方为当年符合安排工作、逐月领取退役金、退休或者供养条件的军士,双方或者一方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可以在任何一方的部队驻地、原籍、入伍地或者入伍时户口所在地安置;夫妻同为军士的,双方或者一方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可以在符合随军条件一方的部队驻地安置。
(三)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易地安置落户在国务院确定的超大城市的退役军官,应当符合国家和军队关于退役军官在该超大城市安置落户的有关规定;易地安置落户在国务院确定的超大城市的退役军士,应当结婚满2年且符合该超大城市关于落户的相关政策规定。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军官、退役军士,退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第十条 依据本办法出台当年军人工资、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综合考虑军官、军士队伍建设和退役军人安置实际,确定退役金计发基数,具体标准见附表1。
(一)担任军官满16年或者担任军士和军官累计满16年的退役军官,退役金按照计发基数的60%确定;超过16年的,每多1年计发比例增加2%;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规定,不满16年的,每少1年计发比例减少2%。
(二)担任军士满16年的退役军士,退役金按照计发基数的50%确定;超过16年的,每多1年计发比例增加2%;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规定,不满16年的,每少1年计发比例减少2%。
第十三条 对获得军队功勋荣誉表彰,以及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的退役军官、退役军士,按照计发基数一定比例增发退役金,具体增发比例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的,计发比例分别增加2%、4%、8%;获得四等战功、三等战功、二等战功、一等战功的,计发比例分别增加2%、4%、8%、12%;获得勋章、荣誉称号的,计发比例增加15%;获得二级表彰并经批准的、一级表彰的,分别按照二等战功、一等战功标准增加退役金计发比例。多次获得功勋荣誉表彰的,计发比例可以累加,累加比例不超过15%;同一等级功勋荣誉表彰累加的增发比例,不超过上一等级的增发比例;同一事由获得两次以上功勋荣誉表彰的,增发比例就高执行。
(二)在西藏自治区、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服役满10年的,计发比例增加5%;超过10年的,在西藏自治区和六类、五类、四类、三类艰苦边远地区每多1年计发比例分别再增加2%、1.5%、1.2%、0.8%、0.5%。在特类岛、一类岛、二类岛服役,分别参照在五类、四类、三类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相关标准增加计发比例。同一地区符合艰苦边远地区和海岛两种增发情形的就高执行。
在上述地区服役增发退役金的比例可以累加,除安置在上述地区外,累加比例不超过15%。
(三)在飞行、舰艇、涉核岗位服役满10年的,计发比例增加5%。担任作战部队师、旅、团、营级单位主官累计满3年的退役军官,计发比例增加2%。
第十四条 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计算的退役金计发比例,累计不得超过100%。
第十五条 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人在西藏自治区、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服役满10年,安置在上述地区,且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发给地区补助,具体标准见附表2。地区补助标准随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整,其中西藏自治区补助标准按照六类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相应调整。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在上述地区无实际工作生活情形连续超过12个月,或者本人户籍迁出上述地区的,自下月起停发地区补助。
第十六条 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保留当月退役金(含艰苦边远地区补助)的一定比例,自下月起按照规定发放终身。其中,担任军官、军士16年的保留20%,每多1年保留比例增加1%,每少1年保留比例减少1%,保留比例不超过25%。在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服役且安置在该类地区的,在该类地区每服役1年保留比例再增加1%,最多不超过10%。
涛哥丨对《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48条的解读
涛哥丨《退役军人安置条例》与以往的安置政策法规有什么不同?
涛哥丨退休军人可以再就业并要求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吗?
涛哥丨录用为非在编文职人员,可不签劳动合同吗?会不会影响今后报考正式文职人员?
涛哥丨公务员身份是从安置到单位报到起算还是公务员培训合格起算?
涛哥丨军官转业或复员后考取公务员事业单位,首次定职有没有明确的对应规定?
涛哥丨大学生士兵退伍后是回学校所在地还是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报到?
涛哥丨《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施行后,配偶婚后落户杭州,转业安置过去有希望吗?
涛哥丨配偶婚后取得原籍所在县的地级市户口,军官今后转业能进地级市安置吗?
涛哥丨年限不够无法选择安置地或逐月、退休,可以通过滞留来实现吗?
涛哥丨家属随军安排为驻地社工,我转业回老家,她可以随调回去安排社工吗?
涛哥丨符合中山安置条件,新疆服役15年,能不能全省选择安置地?
涛哥丨和老公原籍是河南某县,他西藏服役16年,可以转业到市里吗?
涛哥丨单位在舟山,女朋友宁波人,婚后做什么将来可以转业宁波?
涛哥丨随调家属户口已在安置地,要不要先把户口迁出去才能安排工作?
涛哥丨退休军人可以领职业年金吗?如果不可以,那不是白缴了吗?
涛哥丨2025年9月的退役士兵和12月的退役士兵会一起安置吗?
涛哥丨《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删除了国企家属随调的说法,是不是以后就不能安置了?
涛哥丨怎样理解“结婚时常住户口”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10年”?
涛哥丨军官和配偶都是盐城人,配偶婚前人才落户苏州,婚后转常住,能否安置苏州?
涛哥丨军官转业后晋升,部队任职经历是否可以作为参考时间来起算?
涛哥丨军人因病退休移交地方,身体健康后会不会取消年度体检等待遇?
涛哥丨未婚军官如何在驻地转业安置?可以通过购房落户的方式吗?
涛哥丨婚前取得杭州人才户,现在外地就业,老公以后转业能进杭州吗?
涛哥丨家属2022年3月随军落户上海,我2024年底转业能进上海吗?
涛哥丨如何理解条例第47条“按照有利于其生活的原则确定安置地“?
涛哥丨什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以择优招录到基层党政机关公务员?
拿起笔,随便写写就行
记录下你人生这场特殊旅行时的心情
投稿请发 taogetalk@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