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都能撤回了?这份快速离婚攻略快收好!
文摘
社会
2024-08-20 15:44
湖南
最近,#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可申请撤回#,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议。
8月13日,《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民政部网站全文公布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根据草案的规定,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都不再需要户口簿,也取消了过去对登记的地域管辖的规定。结合民法典,草案新增了关于30天“离婚冷静期”“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可撤销婚姻”等条例,并对“离婚冷静期”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即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原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应当终止离婚登记程序。条例一旦正式发布,意味着以后结婚就从两个家庭的事情变成了两个人的事情。
不需要回家拿本本,不用见家长进行“评估”,结婚变得更简单。在离婚冷静期内,有一方不愿意还能在线申请“撤回”,离婚反而更难了。在此呼吁广大“恋爱脑”,结婚需谨慎,离婚要认真。(如果您有任何婚姻家事相关的法律需求,可直接拨打咨询电话:15624992686;或文末扫码添加助理微信,获取专业法律咨询)
我们不鼓励离婚,但如果你在这段婚姻遭受到了不幸,就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错误的感情说“不”。同时,小旷也为大家整理出了一份离婚大锦囊👇,帮助大家进一步了解离婚流程。- 协议离婚:即在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并可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处理达成一致的,双方一起去民政局申请离婚。在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即可共同前往民政局申领离婚证。
- 诉讼离婚:即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无法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的,可由其中任意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由此可见,即便双方达成一致,走完协议离婚的程序最快也要一个月,如果提起诉讼,在双方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能会拖的更久。那么对于想要快速离婚的当事人,真的就没有办法了吗?为什么我们可以在短期内实现快速调离,并可以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权益?旷真婚姻家事律师团队开创家事调解7步法,让大部分案件能通过调解的方式快速解决,做到法律+谈判的双向突破。其中调解结案的案件数量占比超过80%,结案离婚案件第一次起诉即可通过调解解决的案件比例超过80%。最后想和大家说,结婚也许是一时冲动,但离婚一定是深思熟虑后,为了追求更好的人生所做的决定。旷真婚姻家事团队致力以客户权益为己任,为公众提供安全、快速、高效的优质法律服务。
❶ 点击下方公众号卡片,关注旷真家事团队
❷ 点击历史信息,查看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