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包丽给我打电话,我会对她说什么?

文摘   社会   2023-08-04 17:44   北京  


引起大家热议的北大女生包丽自杀案终于落下帷幕,前后跨度4年,施暴者最终受到了惩罚。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以虐待罪判处被告人牟林翰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同时判决其赔偿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3万余元。北京市一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结局可能存在争议,但是当我们看到,包丽在恋爱关系中身体和精神被双重虐待,最后承受不住痛苦自杀,这整段过程令人深思。


更让我们叹息的是,包丽本身还是一名法学生。


可为何本是法学生的包丽,却没有能够保护自己,最终走上轻生的道路?


懂法的人不一定懂情感。作为一直关注亲密关系中女性身心健康的婚姻家事团队,我们不由得思考,如果包丽在选择轻生前打了一通电话,作为学姐,作为律师,又该如何才能将她从悬崖边拉回呢?


一、通话过程

声明:第一部分对话情节是基于包丽聊天记录的模拟,第二部分对话是基于现实情形的模拟,旨在跟广大女性同胞对话,给予合适建议。

学姐,我现在过得好痛苦,我和男朋友在一起什么都听他的,感觉已经失去自我了。他还总是以自杀威胁我,我非常担心他,也无法离开他。我真的好纠结。


你除了受到自杀威胁外,你们相处中还有其他类似事情吗

有一天他因为我不理他,就打了我,还让我跪在地上忏悔,扇自己耳光。有些时候他对我很凶,我有些难以忍受,我不知道是我爱他爱得不够多,还是说我们之间的这种关系不太正常。


所以你在这个过程中,有受到身体伤害是吗?

有的,被打被拧之后手臂上会出现淤青。


你有没有寻求过身边人的帮助?

我有跟朋友说过我的情况,但我不知道应不应该分开。


如果出现了你说的这些情况,那你们可能存在施虐和受虐的关系。因为这种行为发生在隐蔽的亲密关系中,很难被外人发现,如果你现在受到了这种暴力,我可以告诉你,对方可能违法了。


《反家庭暴力法》中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可以被认定为家庭暴力。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于“家庭暴力”定义又进行了扩张性解释,将“冻饿或者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纳入了家庭暴力的范畴。


比如你的男朋友长期殴打、经常性谩骂、恐吓你,摧残和折磨你的精神,这就是典型的家庭暴力行为。如果达到了持续性、经常性程度的话可以认定为虐待。综合文字内容、发生的频次、是否持续等情况,还可以确定是否达到了虐待罪的标准,这就是刑事犯罪的范畴了。


虽然你们现在是情侣关系,不属于大众所认知的家庭成员关系,但只要你们的行为可以构成实质上的家庭成员关系,有共同生活的基础事实,那么就可以被认定为家庭成员关系。


当这些行为出现,你就要意识到,这已经不是情侣之间,为爱而容忍让步的问题了。对方的行为触犯了法律规定,那就是违法,甚至是犯罪。

那我该怎么办啊?

首先你得自己保护自己,你可以向身边人求助,可以找律师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只靠自己一个人的力量,可能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公众号后台留言,即有律师联系您)


可是我怕公开这些事情,可能会受到很多人的攻击。因为其中有我的很多隐私,我也怕对方曝光我的照片之类的。

你会得到更多、更有力的帮助。和一个优秀的人在一起本身是开心的事情,但如果他带给你的痛苦已经远比开心多了,那我们就需要审视一下这段关系。到底是爱对方更重要还是爱自己更重要?爱情是双向奔赴的,如果只有单方一味的牺牲,那你就会处于一种病态的情感中,你会喘不过气,你会越来越精神压抑。当我们陷入这种处境,可以跳出来以旁观者视角看看。


我一直在爱他,但我不知道该怎么爱自己?

这样吧,你可以尝试用文字写下来两人相处过程中开心的事情和痛苦的事情,其实写的时候心里就有想法了,到底是痛苦更多还是开心更多呢?如果你觉得这件事很艰难,可以找律师、心理咨询师或者朋友帮助你梳理。(📧公众号后台留言,即有律师联系您)


我们可以帮助你,但首先你得伸出手,很多时候你不主动,就没有人会跳出来保护你。“家暴”的本质是控制。你在一段亲密关系中喘不过气,是因为你被控制得太深了。你一直以为的爱是真实的吗?有没有可能,为了撑下去,你营造了一种爱对方的假象?就像房思琪,这位坚强的女孩,为了能让自己活下去,强迫自己爱上了施暴者。可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它就像恶魔的双手,短暂的托起你,但最终会将你彻底摔碎。

二、家庭暴力的真面目

美国临床心理学家Lenore Walker女士的实证研究,证实了家庭暴力的发生确实有周期性特点。她认为,婚姻或同居关系中暴力的发生是反复的和有规律的。其周期性体现在以下三个阶段:双方关系紧张期、暴力期和平静期(也称“蜜月期”)。


紧张期会有经常性的轻微暴力。施暴人对受害人表现出莫名的敌意和愤怒。受害人为了避免挨打,只能想方设法迎合施暴人,甚至努力满足施暴人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就像包丽案中前期牟林翰因为包丽没有理他,就殴打了她。

在暴力期,受害人通常会受伤,施暴人会肆无忌惮,用各种理由实施暴力。就像包丽案中牟林翰后续提出“我可以为了其他事情打你么”。


进入平静期,施暴人会道歉并保证痛改前非。此时施暴人表现出的爱和温柔,使受害人幻想其在以后的日子里能够改掉打人的“坏毛病”因此愿意给他一个机会,于是两人重归于好。

在上述周期性变化过程中,受害人和施暴人不自觉地变换角色,施暴人变成了一个可怜的犯了错误的孩子,不断地恳求受害人不要离开自己,否则自己无法生存。受害人变成了拯救者,认为自己可以帮助施暴人痛改前非,重新成为好伴侣。然而,受害人对家庭暴力的这种反应,实际上强化了施暴人的暴力行为,让施暴人相信需要时自己可以再次使用暴力手段控制受害人。至此,形成一个恶性循环。


就如同,包丽每次下定决心离开牟林翰,但都被其“自杀”手段给骗回去,认为自己离开就是放弃了他。对方以生命作为锁链,将她捆上“神坛”,强行赋予她拯救的责任,却是将她的精神放在重压之下。久而久之,使她变得被动、顺从,也更无助。


三、亲密关系中的暴力没有特权

亲密关系中的“暴力”往往会被添上了一层“保护色”,变成软刀子刺入受害者身体,受害者却迟迟无法反应。正是这种迟钝,才让施暴者更加得寸进尺、肆意妄为,受害者发不出声,外人无法看破,最终结局惨淡收场。


在任何一段亲密关系中,大家都要保护好自己,将自己的幸福和权益放在第一位。面对身体暴力我们要勇敢反抗,面对隐蔽的精神暴力,比如有人在恋爱、婚姻中贬低你,侮辱你的人格、你的意志时,你更要提高警惕!一旦发现自己处在一段不健康的关系中,就要引起警觉,及时主动寻求帮助,避免让自己受到难以挽回的身体和精神创伤。


当亲密关系中的“暴力”触及到法律底线,绝不能因为其特殊性、隐蔽性而单独而论,这块领域绝不是“法外之地”。


是恋爱纠纷还是涉及犯罪?大家一定要有足够的能力进行分辨,如果没有办法认清,就要及时寻求帮助,不要因为拖延而落到无法收场的地步,我们都不愿看到包丽案再次发生。


面对以上这种情况,从预防到制止再到帮助受害者走出阴霾,任何一个环节只靠某一个人的力量都是很难实现的,需要多方力量共同介入,才能充分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罗杰斯曾说过:“真正的爱情建立在尊重和平等的基础上,任何以爱为名的打压和践踏都是爱的谎言。”


如果你本人或是身边的亲人、朋友正在遭受亲密关系中的暴力,可以及时找到我们寻求帮助。(📧公众号后台留言,即有律师联系您)


旷真为你的幸福而努力!

声明:本文“家庭暴力的真面目”板块中,部分内容引用自《涉家庭暴力案件审理技能》一书。

本文所用图片均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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