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策》180《江乙为魏使于楚》
刘向
【译文】
【注释】
1.江乙,又名江一,生卒年不详。魏国人,仕于楚国,活动于楚宣王期间,事迹多见于《战国策之楚策一》。
2.竟:通“境”,疆界。
《左传·庄公二十七年》:卿非君命不越竟。
3.蔽:从艸,敝声。本义:小草。引申为遮住,遮掩。
蔽,蔽蔽小草也。——《说文》。朱骏声曰:“此字本训盖覆也。”
蔽,障也,隐也。——《广雅》
旌蔽日兮敌若云。——楚· 屈原《九歌·国殇》
项伯亦拔剑起舞,常以身翼蔽 沛公。——《史记》
阴翳蔽日。——清· 徐珂《清稗类钞·战事类》
4.白公:白公胜(?─前479年) 春秋末期楚国大夫,楚平王的嫡孙,楚太子公子建之子。因为楚王族内部事变,熊胜(白胜)曾随父公子建携全家出逃至郑。不久,其父为郑人所杀,胜由郑入吴,侨居30余年。直到楚惠王二年时返回楚国。封于白地(位于河南息县),故号曰白公。熊胜欲伐郑报仇而未能,遂痛恨楚之君臣。公元前479年(楚惠王十年),在慎地击败来犯的吴军,缴获大批军械辎重。同年7月,以献战利品为名,带兵进入郢都,杀子西(公子申)、子期(子綦),劫走了楚惠王,史称“白公胜之乱”。随后,被叶公(子高,楚大臣左司马沈尹戌之子)率军打败,自缢而死。
5.遂:得逞,成功。
6.州侯:楚国得宠的大臣,州是他的封邑,地在今湖北洪湖东北。
州国是春秋时期的一个小诸侯国。州国有二,分别为在今山东安丘县的姜姓州国和在今湖北洪湖的偃姓州国。前者灭于杞国,后者则为楚武王所灭,之后州国之地就称为了楚国的封地,封于州地的封君就称为州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