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不是职业暴露监测的终点!

健康   2024-10-08 07:52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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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生血源性职业暴露事件后,无论暴露者是否已离职,均需持续提供必要的健康监测服务,除非其本人明确表示放弃此项权益。

近期,在一次部门例会上,有同事指出,当前存在因暴露者离职而导致监测中断的现象,部门内部对此的处理方式不一,存在潜在风险。针对此类情况的处理方式进行了深入探讨。

通过投票也可以看出,

大家对这个问题,也是存在不同的做法

[投票] 发生职业暴露,未完成监测的同事...

对于实习生而言,由于其实习时间固定,故在发生职业暴露时,能够较为清晰地判断其监测时间与实习时间是否吻合,从而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而对于正式员工,若因离职而中断监测,则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具体而言,《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明确规定:

  1. 7  职业接触后的评估、预防和随访     

  2. 7.1 一般原则    

  3. 7.1.1 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对发生职业性意外接触事故的劳动者进行接触后评估、预防和随访。。。。

  4.  7.1.2 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职业意外接触后评估、预防和随访,并提供以下资料。。。。

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为发生职业性意外接触的劳动者提供接触后评估、预防和随访服务,且此服务不应因劳动者的离职而中断。

此外,《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亦指出,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认定为工伤,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必要的健康监测和治疗。因此,从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角度出发,对于发生血源性职业暴露的劳动者,无论其是否离职,均应持续提供必要的健康监测服务。

针对上述问题,部门已达成共识,决定在离职申请流程中增加院感审核环节,对未完成监测签字的离职员工进行特别告知,并尊重其选择是否继续监测的权利。若员工选择继续监测,则将在规定时间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其前来医院完成监测;若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监测,则视为其自动放弃此项权益,并对此做好相应记录。

也有其他类似的做法,也值得推荐我们是给告知书,嘱咐按时回来监测,一式两份,签字留档。

还有老师让其到当地医院监测,并发送报告留档,也是方法之一

大家对离职的监测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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