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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SIFIC论坛看到这个话题,很多单位都面临这个问题,一起探讨一下!
新生儿的皮肤比成人更为娇嫩,皮肤的屏障功能尚未完全发育,因此容易受到外界刺激和感染 。
是否需要专用呢?
从感染防控的角度来说,使用专人专用的沐浴露可以减少不同婴儿之间以及婴儿与成人之间的交叉感染风险。
有没有文件依据?
国标或行标类文件没有见到,但是《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标准操作规程(第二版)》里面有写沐浴用物,如护臀霜、眼药水、沐浴液应专人专用。
而现实情况呢?
目前新生儿科的生存都是一个问题,沐浴露做到专人专用,这个在临床实际工作中很难落实。
因此如何保障出液口的清洁非常重要
这个问题,类似疫情期间,如何保障手消毒液出液口不交叉一样的道理。
所以可以考虑,感应式出液装置。
开启后有时间要求吗?
广东有文件要求:
沐浴管理:新生儿沐浴用品宜专人专用(沐浴液无法执行专人专用需开启后1周内使用),洗婴池(盆)一人一用一消毒或使用薄膜覆盖,一人一换。每日使用后彻底清洁消毒。感染患儿宜使用独立洗婴池(盆),每次使用后 终末清洁消毒。
一周有效,也是不易执行!你说是吧!
以上仅供参考
其他省市如有规定,可留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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