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宿迁、山东淄博、山东肥城、广西防城港、东兴、河北张家口、青海海南州、新疆石河子、广东茂名、江西赣州、抚州、四川乐山等地发布危险品运输车限行通知,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发布危险品运输车限行通知,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江苏宿迁
S16连宿高速宿迁段由宿迁往连云港方向K100+650至K98+500离沭阳南收费站2公里附近,由于施工养护,占用1车道、2车道、应急车道,关闭沭阳南往北京、上海方向入口,沭阳南往宿迁方向入口禁止5轴及以上货车、危化品运输车、大件运输货车驶入高速公路,施工预计结束时间:2024年12月26日。
绕行路线:
往北京方向,建议选择G2京沪高速沭阳收费站上高速通行;
往上海方向,建议选择G2京沪高速胡集收费站上高速通行;
往宿迁方向,建议选择S16连宿高速沭阳西收费站上高速通行。
山东淄博高青县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和空气质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对淄博高青县道路实施货运车辆禁止和限制通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管控区域及道路
(一)限行区域:西环路以东(不含西环路),南环路以北(不含南环路),长江路、滨河路(中心路-西环路)以南(不含长江路、滨河路),开泰大道以西(不含开泰大道)形成的合围区域。
(二)限行道路:北唐路(南环路-清河路),芦姑路,国井大道(南环路-长江路)。
(三)禁行区域:开泰大道以西(不含开泰大道),西环路以东(不含西环路),长江路、滨河路(中心路-西环路)以北(含长江路、滨河路(中心路-西环路)),北环路以南(不含北环路)形成的合围区域。
二、禁限行区域管理规定
(一)禁行区域管理规定
1. 皮卡车(多用途货车)全天允许驶入禁行区域。
2. 轻型普通货车全天允许驶入禁行区域。
3. 新能源货车禁行管理如下:
(1)新能源轻型货车全天允许驶入禁行区域。
(2)符合环卫作业要求的新能源货车及密闭运输要求的新能源渣土车和新能源混凝土运输车,每日7时至8时30分、17时至19时禁止驶入禁行区域。其他时段需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车辆信息、通行路线和时间,经确认同意后方可通行。
(3)除上述新能源车以外的其他新能源货车,全天禁止驶入禁行区域。
4. 重型和中型货车、挂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拖拉机、三轮柴油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全天禁止驶入禁行区域。
(二)限行区域管理规定
1. 挂车、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重中型货车每日6时至23时禁止驶入限行区域和限行道路。
2.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拖拉机、三轮柴油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全天禁止驶入限行区域和限行道路。
三、禁行车辆因生产生活、市政工程建设等确需在禁限行区域和道路通行或停靠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通行证(码),按指定路线、时间通行。
四、对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柴油车、低速货车不予办理车辆通行证(码)。
五、遇有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红色预警时,重中型柴油货车在城区内禁止通行。
六、遇有重大活动、突发事件、道路施工等特殊情况限制通行的,另行向社会发布通告,所有车辆按通告要求执行。
七、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受禁限行区域路段和时段限制。
八、本通告所称皮卡车为具有以下全部主要技术特征的多用途货车: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核定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5人(含驾驶人)、驾驶室高度小于或等于2100mm、货箱栏板(货厢)上端离地高度小于或等于1500mm、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kg的载货汽车。
九、对违反本通告车辆禁限行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十、本通告自2024年12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0日。
山东肥城
为了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效能,确保化工园区内危化品道路运输过程安全可控,减少潜在风险,园区对智慧监管平台危化品车辆实时定位管理系统和车辆出入管理模式进行了优化提升。
自12月9日开始,所有危化品运输车辆只能通过1号、4号和6号卡口进出园区。危化品运输车辆在入口处需领取实时定位卡,实时接受化工园区智慧监管平台监督管理,否则不允许进园区。
园区通过严格危化品车辆管理,确保了车辆运行信息的准确性与时效性,督促各企业和运输车辆严格遵守危化品运输的安全规范与操作流程,维护园区的安全秩序,构建更加安全、高效、和谐的发展环境。
广西防城港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港口区新增大货车限行道路。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全天24小时限行。
二、限行道路
锦和大道(锦和大道与沙潭江大道交叉路口往南至锦和大道与5号路交叉路口)。
三、限行对象和通行措施
(一)中型、重型载货车辆车长超过6米(含)或总质量超过4.5吨(含)货车(不含危险货物运输车和工程运输车)。
(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工程运输车辆(如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车、建筑材料运输车等)。以上车辆因生产、经营、建设等特殊情况,需要在限行时间在限行道路通行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城市货车通行码,在取得城市货车通行码后,方可按核准时间、线路通行。
运输生活必需品、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产品、邮政寄递等涉及民生的配送车辆,仍按2024年1月4日实施的《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城区货运车辆通行规定的通告》执行。
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和封闭式货车,车长不超过6米、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全天24小时均可在城区道路范围通行。
轻型载货车辆车长不超过6米且总质量小于4.5吨的(不含危险货物运输车)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专用车不限行。
四、绕行路线
和平社区(盛隆3号门)至港口方向:5号路—锦和大道南段(5号路路口往南)—榕木江大道—东湾大道。
五、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24年12月13日起实施,对违反本通告规定驶入城市限行道路的限行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依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广西东兴
为保障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东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对城区部分路段实行货运车辆限行的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07:00—08:00、11:30—14:30、16:30—21:30
二、限行路段
(一)金湖路(东盟大道与金湖路交叉路口往北至长湖路与金湖路交叉路口)
(二)那超北路(东盟大道与那超北路交叉路口往北至长湖路与那超北路交叉路口)
(三)长湖路(长湖路与金湖路交叉路口往西至长湖路与 支路4-1路交叉路口)
(四)天和路(天和路与民族路交叉路口往西至天和路与新华路交叉路口)
(五)沿边南路(G219)(东盟大道与沿边南路(G219)交叉路口往北至长湖路与沿边南路(G219)交叉路口
三、限行对象
(一)中型、重型载货车辆车长超过6米(含)或总质量超过4.5吨(含)货车(不含危险货物运输车和工程运输车)。
(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工程运输车辆(如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车、建筑材料运输车等)。以上车辆因生产、经营、建设等特殊情况,需要在限行时间在限行道路通行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城市货车通行码(详见附件2),在取得城市货车通行码后,方可按核准时间、线路通行。
四、限行时间的绕行路线
(一)东盟大道—支路4—3—天和路—新华路—长湖路—G219线
(二)东盟大道—支路4—3—支路4—1—长湖路—G219线
(三)东盟大道—民族路—天和路—支路4—1—长湖路—G219线
(四)东盟大道—新华路—长湖路—G219线
(五)东盟大道—兴业路
五、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24年12月13日起实施,对违反本通告规定驶入限行路段的限行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依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办理通行证咨询电话:东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0770-2289119。
特此通告。
河北张家口
为改善城市交通环境,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部分城区道路限制部分车型机动车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时间
2024年12月20日零时起,24小时限制通行。
二、限制通行区域和道路
1.北外环路:柳川河东路至长平北路路段(不含)以南;钟楼大街:长平北路至长盛路路段(不含)以南;
2.长平北路:北外环路至钟楼大街(不含)以西;长平南路:(含)以西;长盛路:(含)以西;
3.柳川河西路:(不含)以东;
4.柳川河东路:钟楼大街至北外环路路段(含)以东;
5.滨河北路:柳川河西路至胜利路路段(不含)以北;府城南大街:胜利路—长平南路路段(含)以北;宣府大街:长平北路—泰盛路路段(含)以北;
6.限制通行道路
(1)府城北街、宣德路(原经七街);
(2)崇秀西街允许由东向西通行,禁止由西向东通行。
三、限制通行的车型
大中型货车、专项作业车、剧毒和危险品运输车、低速货车、拖拉机等黄色牌照机动车(不含摩托车)。
四、绕行路线
1.下花园去往张家口、大同方向绕行110国道→幸福街→胜利路→滨河北路→柳川河西路行驶。
2.张家口、大同去往下花园方向绕行察哈尔大街→柳川河西路→滨河北路→胜利路→幸福街→110国道行驶。
3.赤城去往张家口、大同方向绕行北外环路→察哈尔大街→柳川西路→滨河南路行驶。
4.可通过宣化东收费站、宣化南收费站、胶泥湾收费站绕行“G6”“G7”和宣大高速公路行驶。
五、每日23时至次日6时允许通行道路
1.府城北街;
2.崇秀西街;
3.胜利路;
4.钟楼大街东段(胜利路与钟楼大街交叉路口以东路段);
5.府城南大街东段(胜利路与府城南大街交叉路口以东路段);
6.以上道路剧毒和危险品运输车、工程运输车除外。
六、对违反通行规定的车辆,按照相关法律予以罚款并记分。
青海海南州
倒湖茶(原青海湖旅游专用)公路已于2024年10月21日开始扩建(二郎剑景区至黑马河K49-K121+300m段),为确保施工期间不发生大面积、长时间交通拥堵,不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倒淌河收费站至大水桥段施行限制通行。
一、限行时间: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8月1日。
二、限行路段:倒淌河收费站至大水桥段。
三、限行车辆:中型以上货车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车辆。
四、限行措施:限行期间,严禁各类限行车辆驶入管理路段,一律经过倒淌河、大水桥收费站进入共茶高速或直接进入国道109线通行。
为保障车辆通行及安全,建议过境车辆绕行共茶高速或G109线通行。
五、因工作生产生活需要进入限行路段的,必须在交管12123APP申请货运车辆通行码或到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于每日22时至次日5时通行。在车辆限行期间,海南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电子监控设备加大查控力度,对违反限行的中型以上货车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车辆驾驶人依法予以处罚。
新疆石河子
为进一步规范货运车辆道路运输管理,有效缓解交通通行压力,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防治机动车排放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结合辖区道路路网实际,现将货运车辆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绕行路线提示如下。
一、绕行时间
全天(0时—24时)
二、车辆类型
大、中、重型载货运输车(含渣土车、搅拌车、水泥罐车、油气运输车)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包括纯电新能源货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三、限行区域
(一)市区范围:东十路—S717线—北十路—东七路—北十五路—G576线—G312线—西四路—坎五线(S713线)合围区域内的道路。限行道路不含东十路、S717线、北十路、东七路、北十五路、西四路。
(二)北泉镇范围:白杨路—北泉路—G576线—G312线合围区域内的道路。限行道路不含G576线、G312线,包含白杨路、北泉路。
四、禁行区域
东三路(北十二路—G312线)、东四路(北九路—G312线)、东五路(北十二路—G312线)、东七路(北八路—G312线)、银燕路(北七路—G312线)、北七路(东五路—东七路)、北十二路(东三路—东七路)以上路口北侧设有限高设施及标志。
五、绕行路线
(一)驶经石河子辖区的过境货车路线
1.由乌鲁木齐、玛纳斯县向沙湾、奎屯方向行驶车辆:
(1)乌鲁木齐、玛纳斯县—G312线—玛河检查站—S717线—新G576线—G312线(沙湾、奎屯方向)
(2)乌鲁木齐、玛纳斯县—G312线—双拥路—玛河路—坎五线(S713线)—S223线—G312线(沙湾、奎屯方向)
2.由沙湾、奎屯向乌鲁木齐、玛纳斯县方向行驶车辆:
(1)沙湾、奎屯—G312线—新G576线—S717线—G312线(玛纳斯县方向)
(2)沙湾、奎屯—G312线—S223线—坎五线(S713线)—玛河路—双拥路—G312线(玛纳斯县方向)
3.由S20、147团向沙湾、奎屯方向行驶车辆:
(1)S20、147团方向—G576线—S717线—新G576线—G312线(沙湾、奎屯方向)
(2)S20、147团方向—G576线—S717线—新G576线西四路—石河子西收费站—G30高速(沙湾、奎屯方向)
4.由S20、147团向乌鲁木齐、玛纳斯县方向:
(1)147团方向—G576线—S717线—G312线(乌鲁木齐、玛纳斯县方向)
(2)147团方向—G576线—S717线—双拥路—G30高速(乌鲁木齐、玛纳斯县方向)
(二)驶入石河子北工业园区的货车路线
1.由乌鲁木齐、玛纳斯驶入北工业园区车辆:
(1)乌鲁木齐、玛纳斯县—G30高速—石河子东收费站—双拥路—S717线—东七路—北工业园区
(2)乌鲁木齐、玛纳斯县—G312线—玛河检查站—S717线—东七路—北工业园区
2.由沙湾、奎屯驶入北工业园区车辆:
(1)沙湾、奎屯—G312线—新G576线—S717线—东七路—北工业园区
(2)沙湾、奎屯—G30高速—石河子东收费站—双拥路—S717线—东七路—北工业园区
(3)沙湾、奎屯—G30高速—石河子西收费站—西四路—新G576线—S717线—东七路—北工业园区
3.由S20、147团方向进入北工业园区:
147团方向—G576线—杨石线—东七路—北工业园区
六、其他规定
(一)本绕行公告中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进行分类。
(二)执行应急、救援、抢险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护等车辆,不受绕行路线限制。
(三)绕行公告发布后,未按绕行路线过境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四)如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驶入限行区域的,应提前向公安机关申请通行许可。
广东茂名市
为进一步维护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缓解道路交通拥堵,防范发生涉学生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障群众的出行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广东茂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茂南区滨河北路采取限制性交通措施。
禁行路段:茂南区滨河北路,北至官渡路交汇处,南至油城路交汇处。
限行时间:从2024年12月9日起,周一至周六:6时至7时,11时30分至12时30分,14时至14时40分,17时至19时,21时至23时;周日:6时30分至7时30分,11时20分至12时20分。
禁行车辆:中型及以上货车、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军队、公安、消防和工程抢险等特种车辆执行公务的,不受禁行限制。
江西赣州兴国县
为保障我县重点饮用水源和人流密集区道路交通安全,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工作要求,根据《江西省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赣府厅字〔2022〕80号)文件、省公安厅交管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危化品运输车辆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八项重点任务》的要求及市交警支队的落实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自2024年12月16日起对我县G319国道、G238国道部分路段实行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管制路段
(一)G238国道兴国至赣县段340KM +500m(德星桥路口)至359KM+300 m(兴国县与赣县边界处)
(二)G238国道291 km+800 m(崇贤乡贺堂村)至332 km+500 m(高兴镇龙林加油站红绿灯路口)路段
(三)G319国道924km+100m(红门工业园红门交管中队门口)至897km+100m(樟木乡新城村大坑组新圩子)路段
(四)G319国道945km+0m(高兴治超站门口)至962km+900m(高兴镇老营盘村)路段
二、管制措施
对所有危化品运输车辆实行全天24小时限制通行管控。
三、绕行方案
G319国道于都方向往兴国的过境危化品车辆可由兴国东高速入口经泉南高速绕行,G238国道吉安东固方向及G319国道吉安泰和方向往兴国的过境危化品车辆可由泰和东高速入口经泉南高速绕行。
四、有关要求
管制期间,请广大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员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合理安排出行线路。对因保障生产、生活等特殊情况确需通过以上路段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可提前联系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系电话0797-5319115)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审批,依法办理相关许可后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通行。对未经批准进入管制路段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公安机关将进行全天候拍照取证并依法处罚。
江西抚州宜黄县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货车进入县城主城区限时禁行的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最大限度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给城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安乐祥和的生活和居住环境,保障民生和经济发展,原有的货车限行范围已不适合城市路网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重新划定货车限行范围,对出入中心城区的货车、实行限时禁行管理措施,现予以通告如下:
一、限行对象:
1、长度超过6米、宽度超过2.2米、高度超过2.8米的中型以上货车。
2、总质量大于或等于4.5吨的载货汽车。
3、危化品运输车辆。(注:世纪大道与六里铺路口为校园周边道路,从其特殊规定,按路口警告禁令标志牌的要求行驶)
二、限行时间:每日6时30分至22时限行货车需沿过境绕城环路通行,不得驶入过境绕城环路以内的县中心城区的其他道路。
江西九江德安县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城区道路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德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依照《德安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记录摘要》60号的要求,于2025年1月1日起对G105国道城区段实行交通管制,并对过境的中型及以上货车等车辆实行限时段禁行、分时段通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限行车型:
限时禁行中型(含)以上货运机动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等车辆。
二、限行时间:
自2025年1月1日起,每天6时至23时。
三、限行路段:
G105国道德安境内城管路段(起点为G105国道与河东大道交汇处,终点为与共青城市交界界牌处)。
四、过境车辆绕行路线:
前往南昌方向车辆可选择从河东大道至德安互通绕行;
前往九江方向车辆可选择从G532国道至共青互通绕行。
五、在限行时间段内,因特殊情况需进入禁行路段装卸货物的货车,应到德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报备(可通过互联网报备)并按限定的时间、线路通行。
特殊车辆:军队、公安货运车辆、邮政运输车辆、工程救险车等执行任务时,不受禁行规定限制;城市公共管理部门的养护车、洒水车、清扫车等正常作业时,不受禁行规定限制。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在禁行区域通行的,应到德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报备(可通过互联网报备)并按照限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六、对违反本公告规定,在禁行路段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对不服从交管部门管理,阻碍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法驾驶,文明安全出行。
四川乐山犍为县
为切实加强犍为县城区货运车辆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缓解交通拥堵,整治交通安全隐患、减少交通噪声、降低扬尘、尾气污染,最大限度保障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货车限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流及限行时间
1、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拖拉机、三轮柴油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全天驶入城区限行区域。
2、禁止重中型货车(黄牌)在每日8时至22 时驶入城区限行区域。
3、禁止重中型货车(黄牌)在每日上午7时30分至9时、下午17时至18时 30分驶入犍为绕城路限行区域。
4、禁止重中型货车(黄牌)全天驶入岷江大桥。
5、遇有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时,禁止所有重中型货车、柴油车、工程运输车在城区内通行。新能源汽车不受限制。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受限制。
二、限行区域
1、城区限行区域:凤凰路下转盘(圣泉路、凤岭街)路口,滨江路滨江外滩路口(大桥西端),绕城路殡仪馆路口,绕城路变电站路口(月儿坝大桥),绕城路麻柳路路口(新兴世纪酒店路口),绕城路与新房街交叉路口,绕城路与南阳路交叉路口,绕城路津华大道路口(县人民医院),绕城路与寿保路路口,和风路口,滨江中路与和风桥交叉路口以内城市道路范围,含鹭岛片区已建道路。
2、绕城路限行区域:犍为北高速路口至职高外飞马公司T型路口。限行期间,请被限行货车经岷江二桥、高速公路绕行。
三、管理措施
公安交警部门将启用岷江大桥、绕城路、城区道路监控抓拍实施禁限行管理,违反禁限行规定通行的车辆将被监控抓拍记录,以违反禁令标志实施处罚。
四、通行许可
因民生工程、应急工程、生产经营需要在限行时段进入限行区域的,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实并办理《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证》,并严格按照审批时间、线路通行,不得随意停靠。对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柴油车、低速货车不予办理通行证。办理通行证地点在交警大队秩序股办公室(交警大队五楼),需携带运输证明、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外形前后照片。车辆需保持车牌清晰完整、防护设施完善、车厢遮盖规范。交警大队3日内完成审批。
本《通告》自2024年12月15日起施行。凡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乐山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未经允许,禁止转载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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