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危化品运输车限行通知!

汽车   2025-01-04 07:02   上海  


近日,广东、山东、山西等地发布2025年危化品运输车限行通知,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广东省

关于2025年重大节假日和

春运高峰期间高速公路

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

为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确保2025年重大节假日和春运高峰期间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在2025年重大节假日和春运高峰期间省内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运输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物质或物品的运输车辆。

二、禁止通行具体时间安排

(一)元旦假期:2024年12月31日0时至2025年1月1日24时。

(二)春运和春节假期:2025年1月24日0时至1月27日24时,2月2日0时至2月5日24时。

(三)清明节假期:2025年4月3日0时至4月6日24时。

(四)劳动节假期:2025年4月30日0时至5月5日24时。

(五)端午节假期:2025年5月30日0时至6月2日24时。

(六)国庆节、中秋节假期:2025年9月30日0时至10月8日24时。

三、在本省范围内为自来水使用、发电生产、城市燃气、加油(气)站、应急航空救援、医用氧等涉及国计民生项目提供保障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危险货物运输空车不受上述通行限制。

四、违反本通告限行规定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山东东营市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部分区域及路段实施禁止相关车辆通行的交通管控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及车辆

1、区域范围:东二路(G516不含)以东,南二路(G220不含)以南,海河路(含)以北,登州路(含)以西。

2、禁行车辆:危化品运输车、工程运输车(含运输砂石料、渣土车)、特殊结构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

二、禁行路段及车辆

1、庐山路:南二路(G220)至广青路(S309)路段。

2、禁行车辆:危化品运输车、工程运输车(含运输砂石料、渣土车)、特殊结构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

三、禁行时间

全天24小时禁止上述车辆通行。

四、通行证办理

因生产生活等需求,确需进入禁行路段通行的,可通过 “交管12123”APP网上申请办理,也可到交警一大队、二大队业务窗口直接办理。已办理通行证的车辆要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通行。

五、法律责任

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车辆驾驶人应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山西吕梁市

为规范过境吕梁市区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化品运输车)道路通行秩序,切实加强危化品运输车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危化品运输车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对过境吕梁市区的危化品运输车实施道路交通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本通告自2024年12月20日0时起实施。

二、管控危险货物类型

本通告所管控的危化品运输车,是指运输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调整版),在《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GB13690-92)中被确定为第八类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运输剧毒、易制爆、放射性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按照公安机关批准的路线行驶。

三、管控路段

209国道K901(方山大武)至K922+400M(青银高速离石西口);吕梁大道全段;2021年7月市政府《吕梁市区及周边货运车辆管控措施通告》中的其他限行路段。

四、管控措施

(一)对过境吕梁市区的危化品运输车进行分流管控,陕西吴堡方向过境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离石高速西口下高速经340省道去往孝义、太原方向,同时去往临汾方向的绕行呼北高速(离隰段)。陕西佳县方向过境危化品运输车可经339国道(临县城庄-方山积翠)--209国道--新209国道连接线--信义高速口上--离石高速西口下高速去往孝义、太原方向,去往临汾方向的也可绕行呼北高速(离隰段)。

反向途经吕梁市区去往陕西方向的危化品运输车,参照上述分流管控措施。

(二)每日0时至次日6时及全国性公众假日期间禁止通行。

(三)因生产生活、工程抢险、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及临时特殊需求等需要进入管控区域的危化品运输车,需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通行证,并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四)危化品运输车严禁超限超载、超速行驶、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燃烧、爆炸、泄漏。

五、法律措施

在实施过程中对不听劝阻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制通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对煽动闹事、恶意闯卡、阻碍执行职务的,由公安部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进行处罚。对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吕梁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7月2日发布《吕梁市区及周边货运车辆管控措施通告》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为进一步优化敖镇城镇道路交通组织,减少和消除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决定将敖镇部分路段设置为禁止中重型车辆通行路段,现将禁限行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限行路段及范围

(一)陶海路——陶海路与其巴嘎图街十字路口(大暖公司十字路口)至陶海路与X628线交叉路口(乌兰新区北废品回收交叉路口)路段;

(二)X628线——北环路与X628线十字路口(煤场十字路口)至陶海路与X628线交叉路口(乌兰新区北废品回收交叉路口)路段。

二、禁限行车辆类型及时间

(一)中重型车辆24小时禁止驶入禁限行路段。

(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工程机械车辆24小时禁止驶入禁限行路段。

三、以下车辆不受禁限行限制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医疗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

(二)城市公共管理部门的清障车、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洒水车、清扫车等车辆。

四、临时通行

确需在禁限行时段通行的中重型车辆,需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到鄂托克前旗交管大队岗勤中队办理通行证,并按照通行证规定时间和路线通行。

五、违反处罚

对违反本公告规定,在禁限行区域通行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采取现场和电子警察抓拍的方式予以取证,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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