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宁市公安局坚持民意引领、先行先试,实体化建成全省首家“民意警务中心”,创新推出微信“二维码”扫码监督评价机制,对公安事项业务开展评价回访,累计回访群众64万余人次。
自今年1月以来,安宁公安作为执法司法案件评价回访工作首批试点单位,在全市率先实体化、平台化、信息化建立“评价回访中心”,将此项工作作为延伸民意警务、接受群众监督、汇集社会意见、发现警务短板、转变作风效能、解决突出问题的重要途径,同步创树执法司法案件(事项)“评价回访”品牌亮点,打造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县域标杆。
安宁市公安局坚持把“评价回访”品牌创树作为推动评价回访与公安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有利抓手,推行“全量扫码、现场评价”。
在接处警、案件办理、车驾管等执法办案和窗口服务中,提前植入法治思维,倒逼民警规范处警、公正办案、热情服务。评价回访中心根据民警姓名、警号生成专属二维码,民警在执法活动和窗口服务结束时主动亮码,使用规范语言邀请群众扫码评价,第一时间采集群众意见建议,实现全量回访。
开展品牌创树工作以来,安宁公安共邀请群众扫码评价4.3万余人次,扫码评价率98.79%,占安宁市政法系统回访总量的87%。持续擦亮安宁公安“评价回访县域标杆”亮点品牌,切实以民意引领警务,访评促进整改助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安宁市公安局牢固树立“创品牌就要挖内涵”意识,紧扣业务工作实际,围绕“监督评价率提高”“领导回访率”“问题整改全量达标”三个关键点,严格规范评价回访工作流程。
坚持全量评价,确保监督评价率达97%。涉110处警、案件办理、窗口业务办理的民、辅警须熟练掌握扫码评价工作方法,在处理完相关业务后,向受访对象表明身份,说明回访事由,主动亮码,邀请群众扫码。确保全局综合扫码率不低于97%。
深度回访,确保领导回访率达100%。对评价不满意的当事人,科所队主要负责人须电话联系当事人问清楚不满意原因、建议意见,如实记录评价回访过程,拟定整改措施,督促部门工作人员整改到位,回访以3个工作日为期限。
全面整改,确保问题整改率达100%。访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由评价回访中心以《交办单》《督办单》形式下发至相关部门,所在部门须限期整改完毕并报送整改相关材料,为确保访评真实性及推进效率,评价回访中心工作人员开展同步倒查。通过全面整改,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开展品牌创树工作以来,安宁公安扫码评价率达98.79%,领导回访率达100%,问题整改率达100%,评价回访工作,让“警务围着民意转、民警围着群众干”成为公安工作常态。
安宁市公安局结合评价回访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数据分析,落脚群众反映最集中、反响最强烈的高频共性问题,集中力量攻坚整治,做好评价回访工作“后半篇文章”,实现政务服务、规范执法、作风转变“大提升”。
切实扭紧主要领导到班子成员、所队长、民辅警的责任链条。坚持每月组织评价回访专题研判会,结合访评专班撰写的《分析研判报告》分析共性问题,拟定《高频共性问题整改清单》,每名局领导按照分管联系部门进行分片挂包、督导推进评价回访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高频共性问题,带头部署推动、研判分析、推动落实。每周工作推进会上,相关牵头警种部门及所队主要领导针对本周高频共性问题整治进度向局领导做出汇报,部门所队长对评价回访工作中发现的存在问题的民辅警及时开展提醒谈话。
开展品牌创树工作以来,共形成高频共性问题清单2份,要求各警种大队牵头整改问题7个,各警种部门研提整改建议11条,制定机制办法9件。评价回访工作成为延伸民意警务、接受群众监督、汇集社会意见、发现警务短板、转变作风效能的重要手段。
● 向上向善——见义勇为精神在春城蔚然成风
● 全市政法系统执法司法监督评价回访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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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宁公安、安宁市委政法委
编辑:申艳菊
一审:唐丽、张章
二审:罗红辉、杨吟吟、程汝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