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盘龙区人民法院与云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联动,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主题活动,盘龙法院法官结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校园霸凌、校园安全等内容为同学们作法治教育讲座,进一步加强校园法治安全教育,切实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当天,师大实验中学盘龙校区、建设路校区、昆明湖校区、巫家坝校区、昆明湖小学部共6000余名师生分别通过线上直播或线下等方式共同参与。
盘龙法院注重青少年法治教育,根据学生年龄、兴趣等,量身打造包含典型案例、互动问答等多种形式的符合青少年发展的主题授课,为青少年普法工作注入新活力。
“同学们,你们知道法律是在什么时候出现的吗?”讲座伊始,盘龙法院法官从人类起源到原始部落的形成谈起,告知同学们法律的起源和社会意义。通过法官的讲解,同学们明白了法律是维护公平、伸张正义的重要工具和有力后盾。在明确了法律的意义之后,法官以“犯罪和我们有什么关系”这一引人深思的问题将讲座引向思考的更深处。
盘龙法院本着对人民、社会、家庭负责的态度,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构建未成年人不良行为预防体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讲座中,法官以其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深入浅出地为同学们讲解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法律问题。通过一个个真实生动的案例,剖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特点和危害,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违法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后果。
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应当“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法官鼓励同学们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加强自身修养,珍惜学习机会,谨慎交友,切莫虚荣攀比,增强防范意识,掌握自救本领,当遇到犯罪行为时,及时向老师、家长、学校等寻求帮助,家校联合,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少年”一词,承载着美好与希望。今后,盘龙法院将继续探索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新途径,以法治教育为翼,以法治建设为基,撑起强有力的青春保护伞,引导广大青少年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法治温度浇灌美丽的未来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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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盘龙区人民法院、昆明中院
编辑:申艳菊
一审:唐丽、张章
二审:罗红辉、杨吟吟、程汝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