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放弃听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能否及时作出行政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中‘负责人’范围及讨论形式应如何理解”……会上,大家围绕公安行政执法领域争议焦点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筛选出的典型案例展开讨论,逐一发表意见,现场气氛热烈。“‘首违不罚’更多的用于新业态、新领域,建议公安机关慎用”“这些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非常有利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通过认真研讨,三家单位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并达成共识,为办理案件提供了依据。
会议还要求,全区法院行政审判条线要支持保障公安机关严格执法、依法办案,监督指导公安机关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性;支持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发挥,建立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与司法审判衔接机制、监督制约,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今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府院联席会议机制,更加积极主动用好府院联席会议平台,针对行政执法、行政诉讼中的有关法律适用、重大事项通报协调等问题与司法行政部门、执法机关加强沟通联动,共商处理办法,助推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