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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一体化”平台
助推“一件事”改革
近年来,大丰区数据局大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以招投标五方主体的实际需求为导向,突出一体化、全方位,注重流程重塑,数字赋能,建立职责明确、高效协同、规范便利的招投标运行机制,率先探索在招投标活动中实行“一件事”改革。
2024年,盐城市数据局上线“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异议投诉一体化接收处理平台”,推进工程建设招投标异议与投诉处理“一件事”改革。自“一体化”平台使用以来,大丰区共在线上办结异议30件、投诉4件,起到良好效果。
案例:某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通过“一体化”平台对某项目提出投诉,大丰区数据局工作人员审查发现,该公司的诉求主要针对该项目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招标文件提起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据“一体化”平台信息显示,该公司于10月31日向招标人发起异议,招标人尚未进行答复,该公司的投诉不符合法定程序。后大丰区数据局工作人员通过“一体化”平台向该公司送达《不予受理决定书》,详细载明不予受理的原因及法律依据,该公司对处理结果表示认可。
01
预警提示,提高办理质效。
投标人在线发起异议或投诉后,系统自动给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发送短信提醒,平台自动计算剩余办理时间,提示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在法定时间内处理。大丰区数据局秉承“及时回应,按时办结”原则,督促招标人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反馈,对诉求内容准确答复,全力提高办理实效,力争让投标人满意,避免投标人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敷衍塞责导致后续投诉。
02
系统留痕,规范办理流程。
“一体化”平台实现“一案一登记”的闭环管理,整合诉求内容、处理结果、处理评价等多个模块,实现投诉发起到处理完毕全流程电子化。大丰区数据局收到投诉后,首先对该投诉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通过“一体化”平台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投诉处理完毕后,通过“一体化”平台上传投诉处理决定,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03
数据导向,提升监管水平。
“一体化”平台实现了对投诉信息的全方位统计,将诉求数据进行最小颗粒度分析,全面、准确、直观地展示投诉类别、原因。通过整合投诉数据、提取投诉项目、分析投诉原因,可以深入查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的短板及不足,以此为“突破口”,切实做好溯源管理,推动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能力及行政监督部门监管水平“双提升”。
下一步
大丰区数据局将以“一体化”平台建设为契机,深化招投标“一件事”改革,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切实提升招投标主体满意度,创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环境,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再提升。
拟稿:贾悦
初审:施寅华
复审:沈峰
终审:邢程
发布:吴卫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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