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常见问题解答——投资建设审批 立项篇(四)

文摘   2024-12-18 17:23   江苏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



2024


常见问题解答

投资建设审批 立项篇

编者按

项目投资建设牵动发展、关乎全局、惠及长远,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为进一步普及项目投资、工程建设领域,企业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手续申办要点,即日起,“大丰政务服务”公众号推出“投资建设审批常见问题解答”专栏,分设“立项篇”“建设篇”等篇目,专题解答不同领域高频问题并依次推送。

立项是启动项目的第一步,也是确保项目成功实施的基础。项目在完成立项后,就有了唯一的项目编码,建设单位方能依次向相关部门申办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行政许可。本期推出“立项篇(四)”专题问答。


立项篇(四)

1、企业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的受理范围是什么?

答:(1)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核报省政府核准或备案以及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核准或备案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及以上5000吨标准煤以下的企业投资项目,由设区市节能审查机关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其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及以上5000吨标准煤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根据项目管理权限,由同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审查。
(2)全市范围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及以上5000吨标准煤以下“两高”项目,由设区市节能审查机关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3)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项目由省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审查。


2、项目节能审查机关主要根据哪些条件对项目节能报告进行审查?

答:根据《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苏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项目单位可按照要求自行编制节能报告,也可自主委托中介机构开展。节能审查机关主要依据下列情况对项目节能报告进行审查,并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1)是否准确适用节能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等;
(2)节能报告的内容和深度是否符合要求;
(3)项目用能分析是否客观准确,评估方法是否科学,评审结论是否正确;
(4)节能报告提出的措施建议是否合理可行;
(5)项目的能源消耗和能效水平是否满足本地区能源消耗总量、能源消耗强度和煤炭消费总量“三控”管理要求;
(6)有关评审机构出具的节能评审意见。


3、哪些项目无须办理节能评估审查?

答: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具体行业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并公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项目申报备案时可以直接提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


拟稿:乔路程

初审:康达中

复审:吴少平

终审:邢程

发布:吴卫琴

往期回顾

【专栏】常见问题解答——投资建设审批 立项篇(三)

区数据局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暨12月份月度工作例会

【专栏】常见问题解答——投资建设审批 立项篇(二)

扫码关注

“大丰政务服务” 

获取更多精彩

服务电话:

0515-83927000






点点关注
点点赞
点点在看


大丰政务服务
打造“为群众服务、让群众满意”的服务平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