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常见问题解答——投资建设审批 立项篇(二)

文摘   2024-12-04 16:52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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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常见问题解答

投资建设审批 立项篇

编者按

项目投资建设牵动发展、关乎全局、惠及长远,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为进一步普及项目投资、工程建设领域,企业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手续申办要点,即日起,“大丰政务服务”公众号推出“投资建设审批常见问题解答”专栏,分设“立项篇”“建设篇”等篇目,专题解答不同领域高频问题并依次推送。

立项是启动项目的第一步,也是确保项目成功实施的基础。项目在完成立项后,就有了唯一的项目编码,建设单位方能依次向相关部门申办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行政许可。本期推出“立项篇(二)”专题问答。


立项篇(二)

1、企业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项目备案,对项目投资额有没有限制?

答: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无投资额限制。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如何申报?

答:项目单位可登录江苏省政务服务网,通过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线填写备案信息,附真实性承诺书。符合产业政策,即可备案;完成后可线下载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3、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如何办理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答: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苏政发〔2017〕88号)、《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苏政发〔2017〕7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本),项目进行核准申请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核准请示;

(2)项目申请报告;

(3)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4)建设项目用地(海)预审意见及选址意见书(自然资源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海)预审的情形除外);

(5)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审核意见。

拟稿:乔路程

初审:康达中

复审:吴少平

终审:邢程

发布:吴卫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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