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日报消息,11月22日上午,安徽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案。
决定任命:
邢程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刘同柱的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据悉,邢程1975年12月出生,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博士研究生毕业,曾担任过长春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延边大学医学院硕士生导师。
邢程博士长期在吉林省工作,历任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察专员,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处长,吉林省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处、医政医管处处长,办公室(外事办公室)主任。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巡视员,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兼)。
疫情期间,在其领导下,吉林省在采取了多项有效措施,确保了医疗秩序的恢复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2021年6月,邢程任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2021年7月任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24年11月,任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副书记,负责省卫健委行政工作,协助安徽省卫健委党组书记刘同柱同志工作。至此番履新。
图文来源:安徽日报
本期责编:李永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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