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医保局、疾控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四川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监测和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公布了四川省医共体监测和评价指标体系。具体从:紧密型、同质化、促分工、提效能、保健康、抓创新六个方面设置了16条指标。
《通知》要求,2025年1月31日前,四川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对照自评打分,形成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及必要的佐证资料经市(州)卫生健康委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以市(州)为单位报送指定邮箱,省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专家对医共体建设县(市、区)进行量化评价。
《通知》强调,评价结果与各市(州)政务目标考核、委市共建考核、相关项目和资金支持挂钩。评价得分超过60分的县(市、区)达到紧密型建设标准,医保部门对其实行“总额付费、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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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责编:李永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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