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语
例如,安徽某三甲医院一名医生就表示:“我们医院每年有 30 个基层服务名额,你要先申请,医院会根据科研论文、获奖情况等指标对每个人进行评分,优中选优,评分靠前的,才能拿到下基层的机会。”
湖南株洲另一名医生则表示:“有晋升需求的医生很多,同一个科室一般半年内会给两个下基层服务的名额,但我所在的科室,就有5名主治医生,工作时长都已经符合高级职称的聘任要求,我们一般下基层服务3个月,共计4次,这代表两年内要多次轮流竞争下基层的名额,直到服务期凑够一整年。”
首先,未聘任主治的情况下,如果依托新政通过副高考试,那等到后续聘任时该如何划分?
此外,《通知》中提到的可“分段”计算是否属于强制性规定,那些自主评审的医院是否需要执行这项新政?
最后,如果在资格有效期内未被聘任,下次考试是否依然可按照“分段”计算?
所谓“双自主”改革,即单位自主用人,职称不与岗位聘用硬性挂钩,不作为岗位聘用的必要条件;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自主参加职称评审,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具体表现为,岗位竞聘中,应建立以同行专家评价为基础的业内评价制度,以医务人员医德素养、临床水平、业绩贡献和公立医院公益性等指标为导向,职称不再作为岗位聘用的必要条件。
图文来源:各地卫健委等
本期责编:李永再
医院管理论坛报|权威医管公众号
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13-0075
文章投稿:liyz0306@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