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XX有限公司卓越员工激励性年金实施细则(试行)
各分局、各部门:
为进一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支撑公司转型发展,激励优秀人才,公司制定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XX有限公司卓越员工激励性年金实施细则(试行)》,现就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劳动合同制员工。中层干部(含资深经理)和部室经理原则上不参与。
二、奖励标准:激励性年金奖励金额按照每人每次1-2万元的标准实施,记入员工个人名下的激励性年金子账户。在同一年度内,激励性年金奖励金额不超过2万元/人。同一项目激励性年金奖励与重庆公司级的现金奖励不重复享受。
三、遴选的基本条件和目标群体。
1、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清正廉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截止上年12月31日已转正且正常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员工。
(3)近两年年度绩效至少有一个B及以上。
(4)遴选时受处分期间员工不能参与。
2、目标群体共分为4类:
(1)第一类为获得技术类国家级、省部级、集团级前三等奖励人员(不含论文发表类),获得授权专利人员。
(2)第二类为公司级专家。遴选人数与专家专业管理部门年度考核结
果挂钩,总体比例不超过50%。
(3)第三类为公司级年度优秀员工。
(4)第四类为其他经公司管理层决议通过的需要重点激励保留的人员。
公司按上年末在岗员工总数5%以内的比例遴选卓越员工,每年遴选一次。具体遴选时间以公司通知为准。计划部、工会、网络部、信息系统支撑部将牵头负责本专业条线卓越员工的遴选工作,分公司有符合条件的员工可积极报名参与评选。
若有对企业年金相关政策有疑问的,可咨询综合部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