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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洪武十五年(1382),新崛起的大明王朝如日中天,南京宫墙内的明太祖朱元璋却忧心忡忡。除了马皇后每况愈下的身体状况,他担忧的还有密切关系着朝廷未来的选官制度。
科举与荐举,到底要如何取舍?
明初科举制度的恢复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历了一个“兴—废—再兴”的曲折过程。洪武三年(1370),大明王朝首开科举,但仅三年之后,注重实务的朱元璋便察觉到了科举重文轻用的取向,久厌虚文的他宣布罢废科举,以元代颇为常见的荐举制作为主要选官方式,他对中书省臣称“朕以实心求贤,而天下以虚文应朕”,并强调士子学习应当“归于务本”。
相比于科举,荐举制的弊端更为明显,没过多久便“请托风行,庸才充贡”。同时,随着国家的治理趋于稳定,生员数量也大为增加,欲求国家统合,朱元璋自然无法将大量贤才排抑于政治系统之外。在一番思考后,1382年8月,明太祖下诏恢复科举制度。
此后,荐举制仍然存在了一段时间,也有名臣经由此径入仕(比如三杨中的杨士奇),不过,荐举、科举两种制度在此后的时间里此消彼长,明代的官职迁转制度也日渐稳定。至仁宣之世,科举已然成为入仕的绝对主流。
对于登科的士子来说,最关心的也莫过于入仕与迁转,而在明朝的大部分时间里,中举之后,士子们的升迁路线也大不相同。从最基层的从九品教官到正二品的六部尚书,迎接大明士子的,是怎样的仕宦长路?
科举与仕进
明代科举依托于周密的户籍制度而开展,科考的参与范围也十分广泛,并非仅限于民户。明代的户籍制度继承自元代之诸色户计,其户口类型主要有民户、军户、匠户。不同于影视剧中呈现的“军户当兵、匠户做工”,明代户籍制度下,服役针对的是家族而非个人。
也就是说,一户军户或者匠户中,只要有一人服役即可,其余人可以自谋生计,科举当然也自无不可。因此,明代有许多大员出身于此。
天顺初年内阁首辅、夺门之变参与者徐有贞出身于顺天府宛平县匠籍。景泰年间,他治理河患时成效平平,于谦还曾以徐有贞匠籍身份打趣他:“徐先生五墨匠耳,奈何令脱土墼(jī)也。”此外,万历首府张居正是以湖广荆州军户中举,他的儿子张嗣修、张懋(mào)修、张敬修参加科举时都是以锦衣卫官籍的身份。
依照明代制度,举子在通过重重考验,获得举人功名后,就有了最基本的选官资格。明朝开国伊始,百废待兴,对于行政人员的需求量很大,明太祖、成祖二帝又务实重典。因此,当时无论是科道给事中、御史,还是在后世被视为清流出身的翰林院,皆有举人授官之例。不过,随着明代政治社会趋于稳定,选官制度日益完备,这样的例子逐渐消失于史籍。
这样一来,会试中的下第举人中只有少数可以直接选官,且并非直接参与政务的州县行政官员,而是充任为府、州、县学教官。
教官在明朝并不是什么很有前途的岗位,多数教官没有品级,即便是最高的府学教授也不过是从九品,在升迁问题上也有颇多阻滞。嘉靖名臣海瑞即是在中举后会试不第,后放弃科举,至福建延平府南平县当教谕,之后升任淳安知县,从而踏入仕途。这只是个例,更多选择担任教官的举人并未有此机遇,而是早早结束了自己的政治生涯,转而进入文化、艺术等其他领域。
因此,当时的大明士子逐渐形成了一种共识:想要追求仕途的进步,这个九品甚至无品芝麻官,还真的不太当得。
在这种共识下,许多乙榜进士(也称副榜,即未获得廷试资格,但可充教官等)选择通过入国子监历事而铨选行政官员,这样一来,在初授时即为府佐及州、县正官,而缺点则是需要经历一段较长的时间。不过,这样也总算是成为大明的行政触手之一,实现“脱学入政”的巨大跨越。
但还有不少士人为了能留京任事,选择辞榜重考。其中就包括了彭时,他在正统十年(1445)时中乙榜后放弃,重新参加会试,最终成为正统十三年(1448)的状元。所以,明代的多数举子还是在殿试授官后,才正式开始自己的政治生涯。
虽说明代殿试一般不黜落举子,但殿试的等第却决定了举子的仕途。明代殿试分为三甲,一甲三人入翰林院,担任翰林院修撰、编修;二甲如果内任则为主事,外任则为知州;三甲除行人等,皆授知县、推官。
廷试之后,二三甲举子还可以通过考选庶吉士进入翰林。所谓庶吉士,其名称取自《书经·立政》篇中“庶常吉士”,制度化于英宗时代。明代京官较重出身,在选拔内阁成员时,往往更倾向于拥有翰林经历的官员,庶吉士便是内阁成员的主要来源之一,明代内阁首辅如杨廷和、张居正等,皆为庶吉士出身。
所以在一般情况下,明代的二三甲进士都更倾向于留京内任或者考取庶吉士,留在京师的进士们虽然授官品级与外任相当,但无疑更有前途。不过,即便外转,也并不是从此失去了上升机会,明代历史上也有许多外任进士官至部院的大臣。
在一场廷试中,二三甲举子才是沉默的大多数,据明史研究学者郭培贵考据,自永乐二年(1404)到崇祯十六年(1643)中,二三甲中考选庶吉士的录取率不过8.55%。那么,如果一个明代进士的仕途起点是知县,他应该如何规划自己的仕途?
万历时的名臣张学颜在年轻时,也在苦苦思索这个问题。
一个知县的仕途
张学颜是嘉靖三十二年(1553)进士,他的位次并不算高,是第三甲第156名,史料中对张学颜考选庶吉士之事并无太多记载,不过从他后面获授正七品的曲沃知县来看,他应当是未能成功考选,也并未获得留京内任的机会。
明代县级官员的升迁。可以大略归为地方与中央两种形式。地方外任一般是提级,比如说弘治时期广东顺德知县吴廷举升四川成都府同知,嘉靖年间河南南阳知县贾应春升南直隶和州知州。而如果转升京官则可分为科道与御史、主事等,这个京不一定是北京,也有可能会到永乐以后以大明官员颐养天年而闻名的南京任职。
从仕途登进的角度来说,给事中优于其他,京师优于地方。当时的晋升路线虽然多样,但比较理想的路线大略可以概括为:
知县、推官(地方基层官员)——给事中、主事(京师监察、行政官员)——参议、参政(地方辅官)——巡抚、按察使等(地方主官)——侍郎,或加都察院职(部院辅官)——尚书(部院主官)。
张学颜在曲沃的工作显然开展得不错,政绩突出的他通过行取(即明代对地方官员的考核)擢为工科给事中。给事中在明朝可谓“黄金仕途中转站”,虽然职级不高,从七品,但职权一点都不小。
六科肇始于洪武六年(1373),分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各设都给事中一人,并设左右给事中与给事中,与都察院共同负责监察事务,后与都察院各道监察御史合称为科道官。
给事中按照其工作内容,“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辅助皇帝处理奏章,稽察六部事务”,也就是说,给事中可以经常和皇帝、高官打交道,处理的事情也比较多,看哪个大臣不顺眼也能上奏,存在感相当强。除了中转之外,科道身份在明代官僚系统中也是香饽饽,明末东林党人就多挂有六科或都察院职务。
一般来说,六科都给事中(即给事中的上级)可内转太仆寺少卿等官职,也可外转从三品的参政。而给事中则可迁从四品之参议,比如弘治朝官员吴世忠吏科左给事中擢湖广参议,这样的例子屡见于《明史》列传。
有了给事中的任职经历,治理一方和回京入部也就水到渠成了。张学颜在先后任职山西参议、辽东巡抚后,又升兵部侍郎,有趣的是,这个时候他因功获得了科道身份的右副都御史,一年之后的万历六年(1578),便升为户部尚书。
从三甲156名外放知县到户部尚书只用了25年。作为对比,早早中试的杨廷和用了整整31年才升任吏部尚书。张学颜的成功,除了个人的努力与能力之外,他所选择的晋升路线也是明代官员从地方进入部院的一种较高效途径。据历史学者唐克军统计,有明一代,明确记载于史料中的知县升为科道官者就有988例,知县出身的官员,努努力还是有机会做到的。
而如果是从知县、推官晋升为六部主事,一样能有比较不错的前途。方逢时先授宜兴知县,改宁津、曲周,征授户部主事;赵南星则由汝宁推官入为户部主事;袁崇焕先任福建邵武知县,后升兵部职方司主事;孙传庭授河南商丘知县,后升任吏部验封司主事。这几位中晚明名号响亮的人物,都是从担任六部主事开始一路升迁。
明代六部下设司,司有郎中、员外郎,可以理解为司的正副手,再下有主事,所谓主事,即在六部中负责较具体事务的官员。在海瑞著名的《治安疏》开头,便写了“户部云南清吏司主事臣海瑞谨奏”。
海瑞所担任的户部云南清吏司主事就是户部中负责与云南对接、处理云南地方事务的官员。虽然级别不高,但其奏疏已经可以上达天听,在皇帝面前混个脸熟。
给事中与六部主事都是明代官职晋升的关键环节,这时官员处在中央,接触到的多是有实权的部院高官或封疆大吏,这样的官职非常利于官员通过事务往来构建自己的人际关系网络,为日后的仕途发展打下基础。
若是不幸未能转入京师任职,也不用灰心,外任官员同样有前景。嘉靖时期的贾应春、万历后期的黄嘉善,都是经历“知县—同知—知府”的过程后,跌跌撞撞才转任为京官,不过从时间周期来说,确实长了一些。
如果还是想赶一下进度,在边地任武事也不失为仕途攀升的终南捷径,譬如说,九边尤其是宣大、辽东等边境地区,相对更容易出政绩,任职边方兵备等地方官也更容易升巡抚、总督等,继而进位兵部侍郎以及尚书。
较为典型的案例便是嘉靖时期的翁万达,其历梧州知府、广西副使,后以征安南之功出巡川、陕,再之后总督宣大,后进位兵部尚书。
在《明代吏部尚书研究》一文中,作者闫福新对明代吏部尚书的出身官职做了统计,其文章中的“明代吏部尚书起家官简表”,一共列出明代吏部尚书98人,而其中从知县、推官出身,但最后升职担任吏部尚书的人数达35人,而一开始供职于翰林有9人,六部有25人。不难看出,即便是廷试之后未能留任京师,官员如果以六部尚书为仕途目标,知县出身也不会遭受过多歧视。对于有志于发展仕途的明代官员,他们需要做的就是养好身体,熬资历。
年资与升迁
明朝官吏的考核,分为考察和考满,考察关注德行,考满则侧重政绩。考察有降无升,且罢黜的官员一般不再任用,考满则有升有降,是官员升迁的主要途径。
考满分为京官与外官,一般情况下,三年为初考,六年为再考,九年为通考,由于区域与职位的不同,考满的内容、标准等都有所不同,但总体是核查其在任功绩与得失。考满经过都察院、吏部的核查,上报皇帝,最终由皇帝决定其迁转。
不过,在这一体制下,考满的考核内容逐渐向年资倾斜,“九年考满例升二级”也成为明代前中期的一种政治惯例。有学者以徽州进士群进行研究,发现高官职位通常由任职二十余年至三十年的官员担任,而任职十四年以下的官员几乎不可能获得这些职位。虽然这种惯例在明中后期随着考满制度出现滞障,但在多数时间,熬年资这一老办法仍然行之有效。
终明一代,因为大功而搭火箭升至部院的官员,始终是少数,大多数只要兢兢业业,做好分内之事就已足够。那么,养好身体有足够长的仕龄,再加上过得去的能力,升迁就会获得一定的优势。
诚然,明代的知县可以凭借“慢熬”,上升通道也不至于断绝。不过,这也相应存在着一些弊端,嘉靖时期,陕西总督曾铣提议为长久计,应收复河套地区,除保卫陕西等地免受劫掠外,还可以节省每年修堡驻守的巨额费用,却反遭攻讦,最终人亡政息。曾铣临刑前,留下了“袁公本为百年计,晁错翻罹七国危”,以诉自己为国家长久发展思虑而坐罪之冤屈。
也正因这种风气,中晚明的行政效率日趋低下,不管中央还是地方都陷入“得过且过”的泥沼。沉疴难愈的大明王朝也逐渐走向终结。
参考文献:
《明实录》,台湾“中央研究院”校勘本
郭培贵:《明代科举各级考试的规模及其录取率》
申时行:万历《明会典》,中华书局
张廷玉:《明史》,中华书局
刘元霖:《品级考》,国家图书馆藏明代抄本
闫福新:《明代吏部尚书研究》,山东师范大学
唐克军:《明代官员升迁路径述论》,史学月刊.2004 (01)
余璐:《明代方面官的迁转惯例——以小转法为中心的考察》,史学月刊.2024 (07)
宋长琨:《明代官员政治地位升迁中的年资因素——以徽州进士为中心的考察》,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8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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