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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不了亏上不了当~
本文字数:238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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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最近几天,有三四位朋友或多或少与我提及爱情。说我矫情也好,共情能力强也罢,总之心情会跟随他们变化。捷报很少,败报频传。所以,一会高兴一会难过一会恨铁不成钢。然而,总是难过的时候多一些。
“人们宁愿去关心一个蹩脚电影演员的吃喝拉撒和鸡毛蒜皮,而不愿了解一个普通人波涛汹涌的内心世界……”很荣幸,你准许我作为你的倾听者,一窥你波涛汹涌的内心世界。
可听来听去,为何只有悲伤?爱情果真如此不堪吗?(或者说,你寻得的并不是爱情?)
我也心疼你啊,真的。
02
聊天中,兄弟感慨道:“好兄弟,面对这位女生我实在是无解啊。”语言中不知是遗憾,还是不解。不禁让我进行一些哲学上的思考:
到底什么是爱情?我们(此处还是应特指一下大学生)究竟需要什么样的爱情?
一起吃饭看电影就是爱情吗?排遣寂寞就是爱情吗?
在尝试解答这个问题之前,有必要将“爱”与“喜欢”区别开来。
爱,与喜欢混淆得最为严重。
“我爱你”,可能是表达着一次真正的爱情,也可能只是好色之徒的口头禅,还可能是各有所图的一回交易。
喜欢——谁不喜欢好东西?谁不喜欢能让自己高兴的事儿?喜欢,无可厚非,没有理由遣责喜欢,但喜欢与爱的情感不同。
喜欢是爱的子集。爱的情感包括喜欢,包括爱护、尊敬和不能自已,除此之外还有最紧要的一项:两人的交集。
所谓“交集”,便是两人之间的共同之处越多越好,恨不得彼此是彼此的全集。彼此之间的交集逐步扩大,为爱所独具。这样的敞开,并不以性别为牵制,所谓推心置腹,所谓知己,所谓同心携手,是同性之间和异性之间都有的期待,是孤独的个人天定的倾向,是纷绘的人间贯穿始终的诱惑。
03
一直以来,我十分认可并多次和朋友复述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对“爱情”的定义。思修上对爱情的定义,堪称圆满——
“爱情是指一对男女基于一定的客观物质基础和共同的生活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对对方的最真挚的倾心爱慕,并且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生伴侣的一种最强烈、最稳定、最专一的感情”。
划重点,要有“共同的生活理想”,想让对方成为自己的“终生伴侣”。
如果按这个标准,有多少人的恋爱实则是在“泄欲”?例如,交流的欲望、找个人玩的欲望、攀比的欲望或者其他乱七八糟的欲望。有多少人的恋爱其实是在消遣时间?
有多少人的恋爱,只不过是喜欢?喜欢一个人没错,可到最后只是因为最浅层的“喜欢”而为一张脸去养一身伤,值得吗?
是这个标准太严格了吗?不,我想是有一些感情中的游客太随意了。
一见钟情并不难,彼此看对眼就可以了;难的是共同语言、共同目标、共同的生活理想,甚至是从一而终的决心。如果仅以“泄欲”为目的进行恋爱,恐怕要饱尝恋爱中的遗憾了——我们以为爱情可以填满人生的遗憾,然而,制造更多遗憾的,偏偏是爱情本身。
04
05
因恋爱而欣喜的朋友,我替他担心,因为爱情无法避免争吵与心碎;因爱情而愤怒、悲伤的朋友,我替他高兴,因为苦尽甘来——吃一堑长一智,将来必有另一位Mr./Ms. Right带来无限温馨。
愿你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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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你一路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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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释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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