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引纠纷 当庭调解促和谐

政务   2024-12-17 17:42   安徽  


        近日,濉溪县法院道交法庭调解了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不仅使当事人及时拿到赔偿款项,也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2024年5月16日,荣某驾驶两轮电动车与路边行走的李某相撞,造成李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某被送往医院治疗。经交警认定,荣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因双方对赔偿事项未达成一致,李某将荣某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查阅卷宗后,从双方当事人的角度考虑,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并针对争议焦点进行沟通调解,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在开庭前,承办法官再次组织调解,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讲解下,双方对赔偿项目及数额有了正确的认识,最终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就赔偿款的给付达成调解协议,即荣某当庭向李某支付40000元,剩余款项分两次付清。

        濉溪县法院一直践行着“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用心办好每一个民生“小案”,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全力提升案件办理的效率,用实际行动展现新时代人民法院新形象。

文:纪莉勉(道交法庭)

编:邱琪

审:周书敏

濉溪县法院
濉溪县人民法院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