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鉴定+诉前调解 道交纠纷化解加速度

政务   2024-12-18 20:05   安徽  


        近日,道交法庭通过“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模式,促使双方当事人和解并当庭履行,高效化解了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4年7月18日,周某驾驶三轮电动车,与行人吴某发生碰撞,造成吴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周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吴某无责任。因双方对赔偿事项未达成一致,吴某向本院申请诉前鉴定,要求对其伤残等级和营养期、护理期进行鉴定。

        道交法庭承办人员在了解案情后,认为此案有调解的可能,主动和双方当事人沟通,在诉前鉴定的质证阶段,承办法官对其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周某当庭给付吴某赔偿款5000元,吴某撤回诉前鉴定申请。

        该起案件的成功调解和实质息诉,是道交法庭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新路径的有力实践。下一步,濉溪县法院将继续推进“诉前鉴定+诉前调解”模式,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文:纪莉勉(道交法庭)

编:邱琪

审:周书敏

濉溪县法院
濉溪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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