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濉溪县法院执行服务中心迎来了一对“好友”。被执行人董某与申请执行人陈某早早地来到县法院执行服务中心,希望能够在法院的见证下,主动履行剩余案款,化解两人间持续五年的旧案纠纷。
陈某与董某系同窗好友,2019年8月,董某因需给儿子买房,向陈某借款17万元,借款到期后,董某未按期履行。无奈,2020年6月,陈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判决董某归还17万元。文书生效后,董某仍不履行义务,陈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多方调查,仅发现董某银行账户有65800元存款。于是,执行法官在扣划并支付给陈某65800元,并对董某采取冻结账户、失信限高等强制措施后,该案暂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虽然该案已终本结案,但执行法官仍然时刻关注该案情况。近期,通过董某所在地的网格员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将董某拘传至法院,董某意识到如果不履行剩余案款不仅辜负自己好友陈某当初的帮助,而且会面临拘留十五天的处罚,经权衡,董某当场履行7万元案款,并与陈某达成协议承诺一个月内履行完毕。时隔一周,陈某与董某再次来到法院。在法院的见证下,董某提前将剩余案款交付给陈某,至此,这起五年的旧案执行完毕。
文图:陈少林
编:邱琪
审:周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