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濉溪县法院受理的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被告虽对事实和责任认定均无异议,但因家境贫寒,一时间难以履行相应的款项,在道交法庭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该案最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据悉,周某驾驶两轮电动车,因避让行人时判断错误,将在同向行走的王某刮倒,造成王某受伤。《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周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王某无责任。
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鉴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6万余元。承办法官了解到,周某对该起交通事故的事实和责任认定均无异议,愿意承担相关费用,但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案件调解陷入僵局。然而法官并未放弃,秉持着对当事人负责的理念,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周某为了能尽快实现案结事了,不辜负法官的信任和努力,四处奔波筹钱,其亲友也纷纷伸出援手,最终凑齐了4万元的现金,最终案件得以顺利调解。原、被告对法官的辛苦付出均表示感谢。
在该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法官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内涵,体现了司法过程中的人性温度,为构建和谐社会注入了温暖而坚定的法治力量。
文图:陈亚楠(道交法庭)
编:郑世娥
审:周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