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电动自行车!我市开展电动自行车非法拼装改装交叉检查

政务   2024-07-31 21:13   江苏  


为认真贯彻落实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市场监管总局

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

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部署要求

推动电动自行车

全链条整治落地见效

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非法拼装改装行为

7月15日至26日

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市开展了

电动自行车交叉检查

通过执法震慑

使全市非法改装拼装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一是检查重点突出  

目前,我市共有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1183家,在前期排查中,市场监管部门发现不少门店仍有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加长座椅、改装蓄电池等违法行为。针对上述问题,市市场监管局电动自行车整治专班联合各县(市、区)、功能区市场监管局专班执法人员,采取了人员交叉、地点交叉的检查方式,从经营门店底册中随机抽取各县(市、区)、功能区部分销售门店,对在售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充电器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以及销售门店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二是执法成效明显  

本次检查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以扬州中心城区为主要检查区域,围绕城乡接合部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经营情况和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拼装等开展检查,发现部分门店仍有销售非标电动自行车的情况,少数门店还存在锂电池改为铅酸蓄电池的改装行为。第二轮以宝应、高邮、仪征、江都为主要检查区域,在各乡镇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除销售非标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座椅等违法行为外,部分门店还存在未张贴电动自行车销售承诺书、所售充电器与合格证所标型号不符等行为。本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116家,发现问题车辆113台,现场监督抽查充电器4批次,移交案件线索20条


三是政策宣贯有力  

通过现场检查,向各经营门店宣讲了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重申了非法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加强了对电动自行车经营者的行政合规指引,督促其开展自查自纠,落实“两个规定”主体责任;宣传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最新要求,提醒各经营户对锂电池和充电器加强管理,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强对移交案件线索的跟踪督办,查处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扩大社会宣传,形成有效震慑。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保持高压整治态势,严查严管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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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稿:蒋   斌
拟  稿:王沁韵
发  布:杨   蕾
来  源:质量监督处、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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