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华为终端有限公司法务部全球品牌保护总监柯凌峰、诉讼总监李悦欣一行从深圳千里迢迢赶来扬州,分别向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邗江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赠送了“繁简分流保护创新,助企维权高效便捷”和“定纷及时裁决快速,高效办案便企典范”锦旗。
10月8日,华为公司向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提交了新款夹耳式耳机局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保护请求,反映某网络销售公司在1688网络平台销售的一款主流蓝牙耳机外观设计侵权,因该款产品将在“双十一”启动网络平台销售,希望能尽快予以专利保护。为此,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迅速成立市县联合办案专班,适用“繁简分流”程序,指导邗江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在10天内办结了这起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
接到华为公司请求书后,邗江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于10月9日正式受理,并对涉嫌侵权的公司立案调查。经查,华为公司反映情况基本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涉案专利权稳定。10月18日,正式作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决定,认定涉案公司侵权事实成立,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从10月9日立案,到10月18日办结,只用了10天的时间,远低于正常3个月的法定办案周期。这一行政裁决是新修订的《专利法》施行后,全省办结的首例局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
华为公司终端法务部诉讼总监赞扬了扬州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积极探索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繁简分流”新机制做法。李悦欣表示,邗江是华为公司多地维权首个办结地。这一案例的迅速裁决,对华为公司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具有重要意义,不但在“双十一”促销之前快速帮助华为公司解决了侵权问题,也为华为公司快速解决大量仿冒问题提供了侵权判定依据,为正品销售扫清市场。
华为公司终端法务部全球品牌保护总监柯凌峰表示,该案为省内应用局部外观设计专利的典型案例,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为后续知识产权保护树立了一个标杆和样板,解决了外观设计领域中常见的微观修改规避侵权判断难的问题。下一步,华为公司将以扬州为重点合作区域,积极配合扬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共同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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