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是喜庆的象征
也是人们对美好生活的一种期盼、向往
但是大量燃放烟花爆竹
不仅易引发火灾
还可能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
青岛多个区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来了
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为维护良好生态环境,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请您自觉遵守《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禁放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罚。青岛市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
(二)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的建成区。建成区范围由所在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区(市)人民政府,可以划定本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法律法规对民用机场净空区域等特殊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机关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四)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老年人休养场所;(五)建筑物的楼顶、阳台、楼梯、走廊、窗口
(六)林地、绿地等重点防火区
(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八)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仓库、基地:
(九)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十)区(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场所,前款所列场所,区(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警示标识,并做好安全提示和防范工作。
前款所列场所,区(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警示标识,并做好安全提示和防范工作。
燃放烟花爆竹
可能引发火灾、伤人等安全事故
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郑重提醒
烟花爆竹要在指定区域燃放
远离人群和易燃物
还应注意远离
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
林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
这份烟花爆竹安全燃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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