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辆超限运输车辆未按规定路线行驶被查处

文摘   2024-11-19 18:02   重庆  

NEWS TODAY


近日,重庆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在G65包茂高速水江收费站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3辆装载风电叶片的超限运输车未按规定路线行驶,其存在违法行为,被执法人员依法处理。

经现场核验,3车为六轴车且证件齐全,均按规定办理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车货总长度102米、宽4.90米、高3.63米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内容相符;下道时称重均为72.40吨,与记载许可70吨不符。执法人员在平台核验通行轨迹时发现,3车本应从出城方向在水江收费站下道,实际却是从进城方向下道,存在未按许可的通行路线行驶。经调查,3车由于货物太长无法在水江收费站出城方向匝道正常通行,到达水江段后继续行驶至黔江后再返回从进城方向水江收费站下道。驾驶员坦言:“本来变更通行线路是应该重新申请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我们想着都是在同一个收费站下道应该不会发现,没想到你们核查得这么细致。”

3车由于未按许可的路线行驶公路,其行为违反《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属于违法超限运输。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六轴及六轴以上的汽车列车,若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吨,则被视为超限运输。对于违法超限运输的车辆,其车货总质量每超过规定标准1吨罚款500元。该案中,执法人员对承运人江苏某物流有限公司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作出了罚款的行政处罚。

重庆交通执法总队提示:承运人在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时应如实填报车货重量、尺寸情况,并按许可的时间、路线行驶,如有变更须重新申办,并严格按许可内容通行,否则将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构成损害,增加道路运输安全风险,甚至可能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必将严查此类违法行为。


重庆交通执法总队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是直属于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的集路政、运政、港航海事、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等职能于一体的交通综合执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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