汗有正汗与邪汗之分,邪汗是以汗出异常为主证的一类病症。诸如自汗、盗汗、大汗、阵汗、汗出不彻、头汗、手足汗、偏汗、阴汗、脱汗、黄汗等。李士懋将邪汗的病因病机概括为正虚与邪阻两端。正虚乃阴阳气血之虚衰,邪阻乃六淫、七情、内生五邪等。邪汗只是疾病的一个具体症状,虽在辨证中有或大或小的辨证意义,但总的来说,对邪汗的辨证,还要四诊合参,以脉为主来决断。
李士懋将汗法分为广义发汗法与狭义发汗法。广义发汗法是指用汗、吐、下、和、温、清、补、消八法,使阴阳调和,可使正汗出者。这里必须强调两点:
一是八法皆可令人汗出的“可”字。“可”者,可致汗出,而非必然汗出。用八法而得正汗者,属广义汗法;若未得汗,或反见邪汗、脱汗,则非广义汗法。
二是强调正汗出,若用八法未出正汗,而是汗出不彻、或邪汗、脱汗等,当属误治,也不属广义汗法。狭义汗法,是指服发汗剂或应用针熨灸熏治法,必令其正汗出的一种方法。
还有两点:
一是必令其正汗出的“必”字,即必经发汗使正汗出而邪散的一种治法。服发汗剂而汗不出,或汗出不彻,是为误治或药力不足。
二是所出之汗必须是正汗,若为邪汗、脱汗,则为误治,皆非狭义发汗法。
李士懋创新性提出“汗法”用于里证——寒凝证;发汗散寒,解凝止痉,使筋脉气血通畅,寒凝证自当解除,并遣制了专用方剂“寒痉汤”及发汗法的系列方剂。寒邪入里,客于脏腑,损伤阳气,痹阻气血经脉,升降出入之气机闭塞,法当驱邪外出,所以应当汗而解之。即使为多年顽疾,沉寒痼冷伏于里者,也可汗解,不以时日为限。发汗时要兼顾正气及外邪。这里汗法所治的是客寒,而非阳虚阴胜的内生之寒。
郑重申明:
由于每个人的体质和病情不同,本案中的方药和剂量仅适用于本案病人当时的病情。未经中医辨证诊治,不得照搬使用本案中的处方和剂量。广大读者如有需要,应前往正规医院诊治,以免贻误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