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芜湖市鸠江区检察院传来消息,芜湖惠居住房金融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魏金虎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该院向芜湖市鸠江区法院提起公诉。
据官方通稿透露,检方指控魏金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魏金虎是今年8月17日被宣布正在接受调查的,当时芜湖纪检监察网对外发布消息称:“芜湖市惠居住房金融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魏金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芜湖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目前正在接受鸠江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笔者了解,芜湖市惠居住房金融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是经芜湖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地方金融服务公司。魏金虎在惠居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只有1年多,此前数年,他一直在亳州芜湖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长。
亳州芜湖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1年,是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下属唯一投融资平台公司,主要承担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融资、国有资本运营、国有资产管理、招商引资等职能。
魏金虎今年8月宣布被查时,有自称熟悉他的网友向笔者爆料,称魏金虎曾是芜湖某局科员,后办过小贷公司、开过饭店、又去了国企担任要职……
笔者注意到,检方指控魏金虎受贿“数额巨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