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从安徽阜阳传来该市原卫生局局长曹化芝主动投案的消息。这是本周安徽纪检监察机关公布的第二名主动投案的公职人员。
就在本周一,从滁州传来明光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孙体玉主动投案的消息。
曹化芝出生于1954年,是阜阳市颍上县人,毕业于蚌埠医学院。他在2014年前后已经退休,在他主持阜阳市卫生局全面工作期间,曾因轰动全国的阜阳“大头娃娃”劣质奶粉事件,受到过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据说退休后的曹化芝热衷于曹姓族人的修谱和文化传承工作,并担任阜阳市颖淮宗亲会会长。
现年69岁的曹化芝在年近古稀之年主动投案,可能与当下各地卫生系统正在掀起的反腐风暴不无关系。
据阜阳市纪委监委公布的通稿透露,曹化芝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阜阳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与曹化芝退休多年主动投案不同,孙体玉一个月前还在一次被公开报道的重要会议上,以明光市法院执行局局长的身份畅谈如何推动涉金融案件执行工作高效运转。
报道中的孙体玉神情自若、侃侃而谈,当时在座的法院领导和金融单位的代表恐怕不会想到一个月后他会去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
据滁州市纪委监委公开发布的消息,明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执行庭)局长(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孙体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经滁州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目前正接受天长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退休的曹化芝和没有退休的孙体玉能够主动投案,显然是感受到反腐风暴的强大威慑力。他们恐怕希望通过主动投案,得到解脱,以期日后受到宽大处理。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受贿罪有三个量刑幅度,受贿数额3万至20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罚金 。
受贿数额在20万至300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受贿数额在300万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触犯受贿罪的官员如果被法院认定有自首情节,就可能在法定量刑幅度以下适用刑法。比如受贿300万元以上的,本来法定刑应该是10年以上,因为有投案自首等减轻处罚的情节,就可以在10年以下被处刑罚。
像曹化芝和孙体玉主动投案之后,他们的严重违法问题在未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之后,有可能被法院认定属于自首情节,可以减轻处罚,降一个量刑幅度,这意味着可以少受好几年的“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