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传来消息,安徽省合肥监狱于10月16日向该院报请对5名职务犯罪人员予以减刑,报送该院审理。在这份5人名单中我看到了刘文兵的名字,他曾经在芜湖任职多年。
公开资料显示,刘文兵1954年8月出生,芜湖市下辖的无为市人。早年他在芜湖光华玻璃厂当工人,后来走上仕途,先后担任过共青团芜湖市委副书记、芜湖火柴厂厂长、芜湖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市政府副市长。
1998年,44岁的刘文兵离开芜湖去省城任职,先后担任安徽安兴联合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安徽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安徽省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副厅级)。
2020年10月,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文兵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半,并处罚金11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刘文兵利用担任安兴联合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安徽省旅游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或伙同他人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735.858万元,港币62万元;刘文兵退休后利用原职权形成的影响力,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20万元。
据笔者了解,刘文兵的刑期是从2019年8月21日开始起算,那一天正是纪检委“官宣”刘文兵被查的日子,目前刑期是到2032年2月20日止。
另据来自合肥监狱的减刑建议书透露,刘文兵于2020年12月30日入监,2021年1月15日送合肥监狱服刑改造。
合肥监狱认为,刘文兵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在认罪悔罪方面,能主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教育改造方面,能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国家、社会、他人和家人造成的危害,深挖犯罪根源,认罪服判;
在遵纪守法方面,能牢记《安徽省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实施细则》,并以此规范自己的言行,服从管理,遵守监规纪律,改造期间,无违纪行为,表现平稳。
在劳动改造方面,态度端正,服从分配,遵守劳动纪律,积极完成各项劳动任务。
在思想、文化、技术学习方面,积极参加监狱组织的各项学习,遵守学习纪律,尊重教师,上课专心听讲,课后按时完成作业。
在卫生方面,能按照《内务卫生公约》要求,保持个人及环境卫生的规范、整洁。
该减刑建议书同时透露,刘文兵犯罪所得赃款已全部追缴完毕,财产性判刑罚金也已执行完毕。在2021年1月至2024年2月的服刑改造中,共获得表扬7次。
据此,监狱方面建议对刘文兵予以减去有期徒刑6个月 。
目前刘文兵的减刑公示期已经结束,合肥中院近期将会对其减刑案件进行审理,如果采纳监狱方面的减刑建议,刘文兵将首次获得减刑。
笔者掐指一算,刘文兵两个月前度过了他的七十大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