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安徽省蜀山监狱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报请对罪犯王俊予以减刑。
王俊,1961年6月出生,安徽省芜湖市下辖的无为市人。
王俊的初始学历是中专,毕业于安徽省体校。他20岁参加工作,早年是马鞍山七中的教师,后任该校团委副书记。
1986年,王俊调入马鞍山市教委,此后一直在市教委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办公室工作,从普通科员干到该部门主任。期间,他在职取得了党校研究生学历。
市教委调整为教育局以后,王俊担任马鞍山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办公室主任。王俊后被查实的受贿问题,正是在此期间开始出现的,直至其2019年东窗事发之前。
2013年,王俊被提拔为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后任市教育工会主席。2017年,王俊“改非”,任马鞍山市教育局二级调研员。
2019年10月18日,王俊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宣布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0年9月21日,王俊受贿案由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经依法审理,法院认定2004年至2019年期间,王俊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或索取相关人员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二百余万元,并利用职权为相关人员谋取利益。据此,一审法院以王俊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一审判决生效后,王俊被押解到位于合肥市的蜀山监狱服刑。目前刑期是到2024年10月16日止。
此次蜀山监狱报请的减刑建议书显示,王俊入监以来,获得表扬奖励五次,监狱方面建议对其减去六个月有期徒刑。
如果蜀山监狱的减刑建议最终完全被合肥中院采纳,王俊的刑期将提前至明年4月16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