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又受贿,芜湖王芳宝一审获刑五年半

文摘   社会   2023-12-15 17:44   安徽  


昨天晚些时候(12月14日),芜湖市弋江区法院官网发布了王芳宝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公开宣判的消息。以贪污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王芳宝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违法所得212.5万多元及孳息9万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王芳宝是今年5月22日被宣布正在接受芜湖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当时宣布他的身份是“芜湖市政协原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弋江区法院昨天的官方通稿则称王芳宝的身份是“芜湖市政协原一级调研员、芜湖市供销社原党委(党组)书记、主任”。

据笔者了解,王芳宝到市政协任职之前,曾先后担任过芜湖市供销社原党委(党组)书记、主任及芜湖市旅游局局长。在芜湖市供销社任职期间,他还兼任社属企业芜湖金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

芜湖著名的大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便是王芳宝在供销社任职期间由芜湖市供销社与合肥大地公司共同投资运营的。芜湖金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芜湖市供销社全资公司,主要从事通过银行进行担保、借款、委托贷款等业务。

王芳宝宣布被查以后,于今年9月8日通报了调查结果,通报称其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要求他人支付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贪污公共财物;非法收受不法商人贿赂……

据此,芜湖市纪委决定给予王芳宝开除党籍处分,芜湖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另据弋江区法院官网透露,王芳宝职务犯罪案件于上月中旬在该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承办法官为张军。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芳宝利用担任芜湖市供销社党委(党组)书记、主任,兼任芜湖金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于2011年至2021年期间,采取骗取手段,贪污公款60万元;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52.5295万元,获得孳息9万元,其中有26.722万元系索贿,为他人谋取利益。

法院根据王芳宝的犯罪事实,结合其具有坦白、退交全部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预缴罚金等情节,于12月14日公开宣判:

被告人王芳宝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违法所得212.5295万元及孳息9万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王芳宝当庭表示服判。

刑事案件不服判决的上诉期是10天,如果在此期间王芳宝不提出上诉,一审判决随即生效,他将会于近期被押解到监狱服刑,即将来到的元旦和春节两节他注定得在牢里过了……

据笔者了解,王芳宝曾是安徽省第一批援藏干部,在2002年7月至2004年7月,曾经远赴西藏,担任山南地区措美县县委书记。他援藏期间的工作事迹,曾被《安徽日报》等主流媒体在重要版面做过重点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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