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船报警了吗?

政务   2024-10-10 07:50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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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阴海事局深入推进危化品船岸作业码头长机制,创新开展船岸检查“每月一主题”活动,有力提升了辖区船岸检查水平!

拍摄视频讲解检查要点

开展码头长“应知应会”知识竞赛

交叉式检查“挑刺找茬”

应急切断模拟演练

精彩纷呈,真抓实干

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下本期主题

“高位、高高位报警”

▼▼

01

什么是高位和高高位报警?

液货船货舱高位、高高位报警系统一方面可以通过监测液位保证船舶的最佳配载,更重要的是为了防止液位过高而溢出,以避免引发火灾和环境污染。当监测到液位到达95% 、98%时,系统会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将报警延伸至甲板面引起值班驾驶员和水手的注意。货舱高高位报警系统也叫货舱溢流报警系统,它独立于货舱高位报警系统。

02

相关法规要求

1.《IBC规则》15.19.4 液位报警器须能在装货之前予以试验。

2.《IBC规则》15.19.6 液货舱设置符合 15.19.1 至 15.19.5 规定的并能显示液货舱内液位到达正常满载时的声光高液位报警器。

3.《油船在港作业安全要求》5.3.1.6 船舶应检查液货舱高位、高高位液位监测设备(如设有),液位监测设备上应设有报警装置 , 并保持系统正常。

4.《船舶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作业条件及要求》6.6 货物作业前,船员应对高位、高高位报警、液位遥测仪等货物监测装置进行功能试验,确保装卸货安全。

03

船岸检查要点

1.液货舱高液位报警在装货前未试验。

2.声光报警功能故障。

3.未有效落实船岸检查重复检查要求。

4.液货舱高液位报警控制面板显示状态是否正常。

转载请注明来源“江苏海事发布”微信公众号
供稿|江阴海事
图文|陈尚
编辑|冯雨卉
审核|刘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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