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江苏段“一桥一策”——芒稻河特大桥篇

政务   2024-10-16 07:10   江苏  

一桥一策


             ——芒稻河特大桥篇

近期,江苏海事局发布了《长江江苏段桥梁“一桥一策”指导手册》,本期推文小编给大家带来了“一桥一策——芒稻河特大桥篇”,桥区水域范围是什么,通航孔如何设置,航经桥区水域有哪些安全航行要求,请往下看。


桥梁概况

芒稻河特大桥位于长江下游三江营夹江,长江航道里程约242公里。西岸是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东岸是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经营管理单位是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五峰山管理处。桥梁属性是公路桥,2021年6月开始通车。


桥梁管理单位: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五峰山管理处,联系方式:15006190273。


通航条件


1.涉水桥墩情况:5个。

2.桥跨布置方案:77m+3*130m+82m。

3.通航孔设置情况:主通航孔是由东向西第#2-#3墩。通航净空高度为8.4米,其余桥孔为非通航桥孔。

4.防撞设施情况:设置漂浮式防撞设施,防撞设施迎水面宽度7米。

5.设计最高通航水位:6.38m(85国家高程)。

6.通航代表船型(船队)及尺度:1000吨级内河船。

7.导助航配备情况:共设置6组助航标志(侧面浮,左岸白色灯质绿色,右岸红色灯质红色),自下游向上为芒桥#1至芒桥#6。

8.桥区水域范围:自桥梁轴线向上游300m、下游150m、向两岸侧划至水陆交接边界形成的区域。



风险防范及化解对策

主要存在的风险:涉水桥墩存在航经船舶触碰风险。

针对其风险因素提出如下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1.桥梁管理单位

(1)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涉及船舶碰撞桥梁风险的保障措施。

(2)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综合施策方案后续工作,维护桥梁附着的助航标志等安全设施。

(3)保证桥梁管理单位设置的防范船舶碰撞桥梁设施维护所必要的资金投入。

(4)保障应急救援力量联系渠道畅通,将船舶碰撞桥梁应急处置方案纳入总体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5)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熟知船舶碰撞桥梁风险和应急反应程序。

(6)加强船舶碰撞桥梁风险隐患监控,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置,并向海事管理机构等相关部门报告。

2.航运企业(船舶)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船舶航行、停泊、作业管理,督促船舶、船员遵守桥区水域航行相关规定,保障船舶在桥区水域航行、停泊、作业安全。

(2)体系管理公司应将船舶桥区航行纳入关键性操作,并做好监控。

(3)船舶航经桥区水域安全航行要求:

1)应当由船长指挥操作同时轮机长应当在机舱值守

2)船舶应掌握通航桥孔净空尺度等参数,从限定的通航桥孔通过,且应留足安全系数。

3)船舶应当具有良好的操纵性能,并采取以下措施:进入桥区水域前,保持主机、舵、锚、航行信号、导航设备、拖带设备及应急设备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加强瞭望,及早与过往船舶取得联系,明确各自动态及会让意图。

4)抵达上界和下界时,逆流最高航速不超过8节顺流最高航速不超过11节。桥区水域内保持安全航速航行。

5)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船舶不得通过桥梁:水文、气象条件影响船舶安全通过时;发现桥区水域航道、航标等存在异常情况妨碍本船正常通过时;本船操纵能力受限或航行设备故障,不能确保安全通过时;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禁止船舶通过桥梁的其他情形。

6)船舶在桥区水域内禁止下列行为:淌航、掉头、横越;编解队、过驳、采砂作业;船舶罗经校验、试航船舶效用试验;限制性桥梁通航桥孔内追越或并列行驶;捕捞作业,以及其他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行为。

7)除紧急情况或航道疏浚、维护外,船舶不得在桥区水域内锚泊。船舶因紧急情况在桥区水域内锚泊时,应当立即向扬州海事局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并尽快驶离桥区水域。

8)江面视距不足1500米禁止船舶通过桥区水域;风力达到7级以上时,禁止船队通过桥区水域;装载爆炸品的船舶、试航船舶禁止夜间通过桥区水域。


END



转载请注明来源“江苏海事发布”微信公众号
供稿|扬州海事
编辑|冯雨卉
审核|刘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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