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将巨额财富投入慈善事业的股神巴菲特周一时间宣布将再次进行“感恩节捐款”,以当日开盘价折合下来,总价值接近11.5亿美元。
同时还公开迄今为止最详细的遗嘱计划。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这已经是他多次修改遗嘱安排,最近的一次是在今年的6月份。
根据福布斯的最新富豪榜单,巴菲特目前排名全球第六,拥有1330亿美元的财富。
截至目前,在持续的抛售下,伯克希尔的现金储备飙升至3252亿美元的历史新高;
综合红星新闻、财联社、澎湃新闻报道:
遗嘱计划中提到:
留给他三个孩子(71、69和66岁)个人的遗产总共只占他个人财富的0.5%,其余99.5%的伯克希尔股份全部股份捐给家族慈善基金;
任何基金的变动都必须三个孩子同时签名才能生效;
还拟出“候补名单”指定了3名潜在的“继承受托人”(没有披露具体姓名),可能在未来接替其子女分配财富;
遗嘱签字前会让孩子们看到内容,并解释逻辑,避免因遗嘱产生分裂;
在他去世后将停止捐款给长期老友比尔·盖茨的基金会……
至于分配的更具体内容,这里就不再过多赘述。
咱们说些“题外话”。
在新闻中好像捐身家的大部分是美国富豪。
这是因为,美国的遗产税非常高,巨额财产综合税率此前一度能达到70%以上,也就是1亿美金,传给子女就还剩3000万了。
而捐赠是可以免税的。
如果成立一个慈善基金,然后把财产全捐给这个基金,原本要削去一半的遗产则可以一分不少地打过去。
而且,西方私人基金会内部章程自定,富豪完全可以任命基金的控制人,可以是富豪本人或者是他的继承人、家人。
这样一来,名义上财产的所有权已经不属于自己了,当然也就没办法收税了,避开遗产税,但控制权并没变,所有钱款流向实际仍然掌握在家族手里。
成立之后,根据美国法律,私人成立的慈善基金,每年只要捐献出5%的资产用于慈善相关活动就可以了。
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更好的延续资产、巩固整个家族地位。
此前石油大王洛克菲勒的基金会就是个很好的例子,传承了六代之久,在此期间的历任高管基本上都是其家族自己人。
简单来说,如果财富直接分到个人手中,不可控因素比较多,有能力的还能实现钱生钱,反之也可能被挥霍一空,另外,手足之间还容易反目成仇,但一旦花销限定在基金会规则之下, 就相当于建立了一个家族公社, 让整个家族的利益凝聚在一起,得到更好的延续。
当然,也不能全盘否定一些基金会的慈善动机,它的存在也确实为其国家的慈善事业做出了实质性贡献。
至于为何美国政府不堵这个漏洞?
毕竟肥水不流外人田,如果不留这个口子,富豪就把资产转移到国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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