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咎”字补说*
陈建新
吉林大学考古学院古籍研究所
“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协同攻关创新平台
摘要:元尊、元卣铭文中旧释为“”的字应该改释为“咎”,毓祖丁卣铭文中旧释为“”的字应该是“咎”“火”二字,这几处铭文中的“咎”均应读为亲属称谓“舅”。商、西周时期的“舅”指的是母之兄弟,“高舅”可能是对母之兄弟的尊称,东周时期的“舅”可能指母之兄弟,也可能指妻之父或夫之父。青铜器铭文中记载的为舅举行祼祭和作器祭祀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中国上古时代对于舅权的重视和尊崇。
关键词:金文 咎 舅 宗法制
《铭图》11739、13270分别著录了元尊和元卣,二器均属西周早期且铭文内容相同,[1]其释文如下:
元乍(作)高△日乙()[2](尊)。臣辰册。
关于“夗”字的形体源流,冯胜君先生做了很好的总结,今转引如下:[3]
《西周文字字形表》将△字归入“咎”字头下,[7]我们认为可信,但其书限于体例并未详细说明,今试说明如下。
△字和一般的“咎”字相比,共同点是均从“夊”,但有两点不同:右边“人”旁与常见的“人”写法不同,与“乃”相似;“人”旁和“夊”旁相连。先看第一点,第二点详下文。这种写法的“人”旁恰好可以和“夗”对比:
在小臣静卣(《新收》1960)铭文中,有一个所从与△类似的字,旧多释为“宛”:[8]
其所从似亦为“咎”之初文,唯“人”旁稍异。卣铭云“王~京”,与卜辞“王其麓”(《合》30268)、“王其昷”(《屯》2636)文例相同,益可证卣铭此字当释“”。“王其X(行宫)”、“王京”之“”疑读为“考室”“考宫”之“考”,《诗·小雅·斯干》序:“斯干,宣王考室也。”毛传:“考,成也。”《春秋·隐公五年》“考仲子之宫”,孔疏引服虔云:“宫庙初成祭之名为考。”[9]
以上是关于“”形可以与“人”形等同的解释,将△字释为“咎”最为直接的证据见于西周甲骨文。在西周甲骨文中,“咎”字除了有所从为普通“人”形的写法之外,[10]还有这样一类异体:
由此可以得出,元尊和元卣中的△字应该释为“咎”。结合上文所说的△字表示一种亲属称谓,无疑应该读为“舅”。“咎”“舅”中古都有开口三等的读音,上古音都在群母幽部,两字古音十分相近。在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中,“臼”声字和“咎”相通的例子屡见不鲜,[15]下文所引黄锡全先生的文章中也举了很多例子,兹不赘述。在用字习惯上,黄锡全先生曾经公布过巫鼎和巫簠:
巫为其咎叔考臣铸行繁鼎。(鼎铭)
巫为其咎叔考臣铸其行器。(簠铭)[16]
黄锡全先生读“咎”为“舅”,可信。在上博简、安大简[17]、彭家湾楚简[18]、《穆天子传》、郑玄注《仪礼》所引古文[19]和汉代简帛[20]中也有用“咎”为“舅”的例子,说明这种用字习惯是传承有序的。[21]至于元尊和元卣中的“咎(舅)”具体应该如何解释详下文。
《集成》5396著录了一件商代晚期器盖同铭的卣,旧多称为“毓祖丁卣”,释文如下:
辛亥,王才(在)廙,降令曰:归祼于我多高。易(赐)(厘),用乍(作)毓且(祖)丁(尊)。。
实际上,原释为“”的字应该是两个字,字形如下所示:
综上,铭文可以重新释写如下:
辛亥,王才(在)廙,降令曰:归祼于我多高咎(舅)。火易(赐)(厘),用乍(作)毓且(祖)丁(尊)。。
过去多认为“”是一个字并且是作器者的私名,大概由于其字作亲属称谓不太好讲,并且以前所见到的材料有限,如上引范常喜先生的博士论文即认为以“咎”为“舅”当是战国至汉时的用字习惯。现在我们可以认识到这种用字习惯在商代晚期和西周早期就已经存在了。
接下来讨论铭文中“舅”和“高舅”的含义。“舅”的本义是指母之兄弟;因己与母之兄弟之女(或子)结婚,妻之父(或夫之父)即己之舅,进而引申出有妻之父(或夫之父)的含义;妻之兄弟的含义则是在唐代以后由于“从子称”而引申出来的。[28]明确了词义的引申关系之后,我们来看金文中“舅”和“高舅”的含义。《尔雅·释亲》:“妇称夫之父曰舅,称夫之母曰姑。”而在西周金文中,夫之父均称为“公”,如:
季姒朁作宝罍,唯用万人(年),享孝于厥皇公姑。[29](《集成》9827)
㝬叔、㝬姬作伯媿媵簋,用享孝于其姑公。(《集成》4062)
遟作姜淠盨,用享孝于姑公。(《集成》4436)
㝅伯作季姜宝鼎,用享孝于其姑公,永宝用。(《铭续》169)
杞伯作东母媵鬲,用享孝于其姑公。(《铭续》262)
毓祖丁卣是商代器,“高”、“毓”对举,“高”当是指高祖以上先王。但是,从来只有对作器者自己的舅舅祭祀或作器的情况,未见对属于“高祖以上”世次的舅舅们——血缘关系如此疏远的先人进行祭祀或“归祼”的(如果舅舅真指母之兄弟的话,“多高舅”按理不应进入受祀之列,实在离得太远了。“多高舅”应该由他们自己的直系后人来祭祀),这是很可疑的。[31]
在陆妇簋(《集成》3621)铭文中有“陆妇作高姑尊彝”,赵林先生认为“高姑指尊于己(女性)四辈之姑”。[32]“高姑”和“高舅”中的“高”应该含义相同。但是方彝(《集成》9892)又有“高文考父癸”的称谓,称自己的父亲为“高”。黄铭崇先生认为“甲骨文、金文所见男性的‘高+亲称A’,是在族群的权位传承方面具有开创地位的先祖,其配偶会因为他的关系而成为‘高+亲称A的相对亲称’……此处之‘高姑’即陆妇的‘姑’,也就是婆婆(HM)”。[33]李学勤先生认为“‘高姑’与‘高文考’一样,是用‘高’形容上一世尊长”。[34]黄说和李说大体可从。[35]既然“高姑”“高文考父癸”可以指自己上一辈的婆婆、父亲,那么“高舅”当然也可以指自己上一辈的舅舅。这些“高”和甲骨文中称世次早于“毓”的先祖为“高”不同,毓祖丁卣铭文中的“高”和“毓”不宜简单联系。上引谢明文先生论文指出,现在并没有坚实的证据证明毓祖丁卣的作器者是商王的同姓宗族,族是商王族的分支。细审毓祖丁卣铭文文意,颇疑族与商王族具有联姻关系。
西周早期的索爵(《集成》9091)铭文中有“有羔日辛”这一称谓,谢明文先生读“羔”为“舅”十分正确,但说“由于金文中似未见男子为配偶亲属作器之例,这里的‘舅’很可能是指‘夫之父’或‘母之兄弟’,而前者的可能性较大”。[36]如前文所述,从“舅”的词义发展来看,我们认为西周早期的索爵铭文中的“舅”应指后者,即母之兄弟。
巫鼎和巫簠,据同出的曾公孙叔考臣甗可知其时代大约为春秋晚期。关于铭文中的“舅”,黄锡全先生说“巫就是这位曾公孙的外甥,是外甥为其舅作器”。我们认为,主体部分成书于春秋晚期的《仪礼》[37]有大量“舅”“姑”并举的记载,说明当时“舅”已经引申出有“夫之父”的意思,既然如此,同时也应该引申出有“妻之父”的意思。因此巫鼎和巫簠中的“舅”不一定指“母之兄弟”,也有可能是指作器者的岳父(若作器者为女性的话则为公公)。[38]
李衡眉先生曾说到:“如果我们有兴趣将中国古代文献中关于亲属称谓的所有名词加以统计的话,很有可能‘舅’字出现的频率最高,至少不亚于‘父’‘兄’二字,且‘舅’字常与‘甥’字相连用,这是十分耐人寻味的”。[39]但是在早期古文字材料中,“舅”字或者表示“舅”这个词的字较为少见,这似乎不是一个正常现象。[40]从本文的讨论可以看出,“舅”这个称谓在商代晚期已经出现,以“咎”为“舅”的用字习惯从商代晚期一直延续到汉代,并且有为舅举行祼祭和作器祭祀的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中国上古时代对于舅权的重视和尊崇。随着宗法制的确立,舅权逐渐衰微,这大概可以解释为什么两周时期的青铜器铭文中很少出现“舅”这个亲属称谓。
引书简称对照表
《集成》 《殷周金文集成》
《合》 《甲骨文合集》
《铭图》 《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
《铭续》 《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续编》
《屯》 《小屯南地甲骨》
《新收》 《新收殷周青铜器铭文暨器影汇编》
《铭三》 《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三编》
附记:本文初稿曾承周忠兵师、李春桃、邬可晶三位先生审阅指正,在查找著录时曾得崎川隆先生帮助,并承董珊先生惠赐资料,投稿后又承匿名审稿专家惠赐意见,并承李鲜艳女史通读一过,在此一并感谢!承李春桃先生告知,他早已怀疑毓祖丁卣之“咎”读为“舅”,并怀疑仲义父鼎(《集成》2541—2545)铭文中的“”亦读为“舅”。又承一位学友告知,陈剑先生在上课时曾提到叔肯父簋铭文中的“”字应读为“考”。谢明文先生在引用到叔肯父簋铭文时亦括注为“考”。[41]董珊先生也有类似意见。[42]谨志于此以示不敢掠美。
又,本文在待刊期间,读到谢明文先生的《谈“咎”论“夗”——附说{}》(第二届古文字与出土文献青年学者西湖论坛,2023年5月),观点与本文多有不同;又读到白嘉慧《商周时期丙族的族属及相关问题探研》(《古代文明》2023年第4期),其亦将毓祖丁卣铭文读为“多高舅”,但解释为王的母系祖先。请读者一并参看。
注释
* 本文为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双剑誃藏甲骨拓本整理”(G1002)阶段性成果。
[1] 元尊铭文又著录于《汇编》465和《总集》4827。根据《总集》的记录,该铭文又著录于《美帝国主义劫掠的我国殷周铜器集录》R876b,但是实际上这本书并没有该编号也没有著录这件铭文。根据《汇编》的记录,该铭文拓片是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所藏,又著录于二玄社1963年出版的《金文集》158中,但实际上《金文集》158所收录的拓片是士上尊(《集成》5999)的纹饰拓片,经核对该书也没有著录这件铭文。因此元尊铭文目前只有在《汇编》《总集》和《铭图》中著录,而器形图片则未见。
[2] 周忠兵:《释金文中的“”》,《甲骨文与殷商史》新5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89—93页。
[3] 冯胜君:《释战国文字中的“怨”》,《古文字研究》第25辑,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281—285页;冯胜君:《郭店简与上博简对比研究》,北京:线装书局,2007年,第101—104页。
[4] 董珊:《它簋盖铭文新释——西周凡国铜器的重新发现》,《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6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166页。下引《集成》2754“”作“”,其中的“夗”旁似从“夊”,而铭文照片作“”,实际并不从“夊”。(铭文照片见微博@旅顺博物馆,https://weibo.com/2824066585/Kg2G8erBF,2021年5月18日)
[5] 李聪先生读为“介”,见李聪:《嫡庶之分:论殷墟卜辞中一类特殊的亲属称谓“㕣”》,上海:“出土文献与上古史研究诸问题”学术工作坊论文集,2021年。后正式发表于《中国史研究》2022年第4期。
[6] 承周忠兵师告知,他已放弃这个意见。
[7] 黄德宽主编,徐在国副主编,江学旺编著:《西周文字字形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第342页。又:石力先生认为该字仍应释“”与本文不同,但将该字和仲义父鼎(《集成》2541、2542、2543、2544、2545)中“”字所从的“”联系在一起则是正确的。见石力:《新见两周西周金文字编校订》,硕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2020年,第81页。顺带一提,郭沫若先生曾将耳簋(《集成》3826,旧称为“耳簋”,所谓“”字原篆作“”,应为“肇”字异体)铭文中“”字所从与“”字联系在一起认为从“”。(见郭沫若:《郭沫若全集·考古编·金文丛考》,北京: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789页)实际上“”字亦从“咎”,应释为“”读为“簋”,作为耳簋的自名。
[8] 刘钊:《释金文中从夗的几个字》,《古文字考释丛稿》,长沙:岳麓书社,2004年,第106—115页。
[9] 邬可晶:《“丸”字续释——从清华简所见的一种“”字谈起》,《中国文字》2021年夏季号(总第5期),台北:万卷楼图书股份有限公司,第141页。(按:林沄先生较早即将《合》30268之字释为“”,见林沄:《新版〈金文编〉正文部分释字商榷》第112条,中国古文字研究会第八届学术年会论文,江苏太仓,1990年)另外,庚嬴鼎(《集成》2748)铭文中的“”字,过去多释为“宛”。其辞例为“唯廿又二年四月既望己酉,王琱宫,卒事。”虽然铭文是摹刻本,但是也能明显看出该字是从“夊”的,辞例和上举的《合》30268、《屯》2636更加相似,因此“”字也应该释为“”读为“考”。山西翼城大河口西周墓地M1034出土的叔肯父簋铭文为“侯休作叔肯父庙之月,初吉,,延侯”(《中原文物》2020年第1期,“肯”原释为“骨”,不确),“”字也应该释为“”读为“考”,铭文前面说“作叔肯父庙”,后说“(考)”,从文意上看十分合适。“”字所从即△字,这也可以证明△字应释为“咎”。它簋盖(《集成》4330)铭文中的“”字右旁亦应为“咎”,该字所在辞例为“它曰:拜稽首,敢昭告朕吾考,令乃鴅沈子作~于周公宗,陟下公,不敢不~”,指一种在宗庙中的祭祀,亦可读为“考”。该字释为从“咎”声之字,亦可与前句韵脚“首”“考”“宗”同押幽冬部韵。
[10] 相关字形可以参看刘钊等编纂:《新甲骨文编(增订本)》,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481—482页。
[11] 此例承董珊先生提示,谨致谢忱。《新甲骨文编(增订本)》收录的字形摹写有误。
[12] 照片取自杭州市临平博物馆编:《不器:金文名品》,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2023年,第18页。
[13] 董珊:《西周甲骨的发现与研究》,南京大学文学院古文字讲坛第廿三—廿四讲,2022年7月3日—4日。
[14] 承董珊先生告知,周公庙甲骨中还有类似写法的“咎”字。
[15] 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会典》,济南:齐鲁书社,1989年,第732页;张儒、刘毓庆:《汉字通用声素研究》,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165-166页。
[16] 黄锡全:《曾器铭文中之“曾子”称谓问题——附曾公叔孙考臣三器》,《古文字研究》第32辑,北京:中华书局,2018年,第163—176页。铭文又著录于《铭三》212和557。
[17] 安徽大学汉字发展与应用研究中心编,黄德宽、徐在国主编:《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上海:中西书局,2019年,第111—112页。
[18] 赵晓斌:《荆州枣林铺彭家湾183号、264号楚墓出土卜筮祭祷简》,《出土文献》2022年第1期。
[19] 范常喜:《郑玄注“古文”新证》,博士学位论文,中山大学,2007年,第37—38页。
[20] 白于蓝编著:《简帛古书通假字大系》,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177页。
[21] 关于汉代简帛的例子和用字习惯传承问题承邬可晶先生提示,谨致谢忱。
[22] 谢明文:《商代金文的整理与研究(20150715修订版)》,博士学位论文,复旦大学,2012年,第280—282页;谢明文:《商代金文研究》,上海:中西书局,2022年,第239—243页。
[23] 裘锡圭:《论殷墟卜辞多“毓”之“毓”》,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中国商文化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收入《裘锡圭学术文集·甲骨文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410页。
[24] 容庚:《金文编·附录下》,香港:商务印书馆,1939年,第39叶;黄德宽主编:《古文字谱系疏证》,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年,第488页;董莲池:《新金文编》,北京:作家出版社,2011年,第1106页;毕秀洁编著:《商代金文全编》,北京:作家出版社,2012年,第419页;黄德宽主编,徐在国副主编,夏大兆编著:《商代文字字形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第341页。
[25] 旧多释为“山”,暂从谢明文说释为“火”。
[26] 唐兰:《西周青铜器铭文分代史征》,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41页。
[27] 陈英杰:《谈青铜器“私名”的定名问题》,《青铜器与金文》第5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年,第110页。
[28] 冯汉骥:《由中国亲属名词上所见之中国古代婚姻制》,《冯汉骥考古学论文集》,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年,第194—195页;芮逸夫:《伯叔姨舅姑考》,《“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14本,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49年,第151—211页,收入芮逸夫:《中国民族及其文化论稿》,台北:唐山出版社,1972年,第875—919页;王琪:《上古汉语称谓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105页。
[29] 该铭文旧多误释,此处释文参考谢明文:《商代金文的整理与研究》,第639页;谢明文:《商代金文研究》,第603页。
[30] 冯华:《尔雅新证》,博士学位论文,首都师范大学,2006年,第23—24页;冯华:《从古文字材料看〈释亲〉及〈尔雅〉的时代》,《汉字文化》2008年第2期。
[31] 邬可晶先生邮件,2021年3月15日。
[32] 赵林:《殷契释亲:论商代的亲属称谓及亲属组织制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194页。
[33] 黄铭崇:《殷周金文中的亲属称谓“姑”及其相关问题》,《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75本第1分,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04年,第13—18页。
[34] 李学勤:《西周早期方彝考释》,《中国文字学报》第5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年。又张政烺、叶正渤两先生认为方彝铭文是伪刻,见陈梦家编著,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辑:《美国所藏中国铜器集录(订补本)》,北京:中华书局,2019年,第918页;叶正渤:《方彝铭文献疑》,《考古与文物》2011年第4期。但是多数学者认为铭文不伪。
[35] 又可参看黄国辉:《传统与变革之间:商周亲属称谓的演进》,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139—140页。
[36] 谢明文:《金文丛考(二)》,《出土文献综合研究集刊》第3辑,成都:巴蜀书社,2015年,收入谢明文:《商周文字论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第333—343页。
[37] 朱凤瀚、徐勇:《先秦史研究概要》,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47页。
[38] 关于巫鼎、巫簠铭文中的“舅”又可参看贾海生:《由巫鼎、巫簠铭文看为舅作器反映的礼制》,《古文献研究》第9辑,南京:凤凰出版社,2023年。
[39] 李衡眉:《论中国古代对舅权的尊崇和抑制》,《齐鲁学刊》1992年第4期,第56—59页,收入《先秦史论集》,济南:齐鲁书社,1999年,第80—88页。
[40] 邬可晶先生提示,有学者认为殷人称伊尹为舅。相关讨论可参张政烺:《释“它示”——论卜辞中没有蚕神》,《古文字研究》第1辑,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收入《张政烺文集·甲骨金文与商周史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37—44页;蔡哲茂:《殷卜辞“伊尹示”考——兼论它示》,《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58本第4分,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87年,第755—808页,收入蔡哲茂:《蔡哲茂学术文集》第4册,新北:花木兰文化事业有限公司,2021年,第15—76页;蔡哲茂:《甲骨文“龟”(舅)字补说》,《出土文献综合研究集刊》第12辑,成都:巴蜀书社,2020年。
[41] 谢明文:《商代金文研究》,第638页。不过从下文引用到的谢明文先生另外一篇文章来看,他应该已经放弃了这个观点。
[42] 见管文韬:《叔肯父簋补议》,待刊。该文承董珊先生惠赐,谨致谢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