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微子》“逊于荒”与《史记》“保于丧”——
兼补说楚简中所见的“”字
高中正
摘要:《尚书·微子》“逊于荒”,《史记》对应之处作“保于丧”,二者分属于古、今文《尚书》。从文义来看,当以“保于丧”为是。“荒”为“丧”之抄误,战国文字中“丧”字省体作“”,与“芒”字相近,“芒”在汉初往往用为{荒}。西汉时人转写来自鲁地的古文《尚书》抄本,因不明“”字用法而误认作用为{荒}之“芒”,遂演变为今本之“荒”。“逊”则或为“保”之误改。本文对《微子》前后文义进行了梳理,还对楚简中所见的“”字进行了讨论补充,楚简中“”一般是“丧”之省体,但不排除部分是“芒”的异体读“亡”,目前所见从艸之“芒”形是确定无疑的“芒”字,不能与“”相混。
关键词:《尚书·微子》;逊于荒;保于丧;;转写
一、问题的提出
今本《尚书·微子》记微子向父师、少师言:
今殷其沦丧,若涉大水,其无津涯。殷遂丧,越至于今。……父师、少师,我其发出狂。吾家耄,逊于荒。今尔无指告予,颠隮,若之何其?
对于“吾家耄,逊于荒”,伪孔传将其与前一句“我其发出狂”一并解释,称是微子考虑殷将亡,因而“发疾生狂,在家耄乱,故欲遁出于荒野”。孔颖达《正义》(阮元1980)177引东汉郑玄注则不同,他认为是微子“在家不堪耄乱,故欲遁出于荒野。言愁闷之至”。《书集传》(蔡沈2018)141则解释为“我家老成之人皆逃遁于荒野”。
以上三家,虽于“耄”之解释有所偏差,但对“逊于荒”的理解则较一致。此后的学者,也基本沿袭此说。清代以来,由于分别今、古文以及勾稽异文的风气渐兴,学者开始注意到《史记·宋微子世家》对应之句跟今本《尚书》存在不同:
太师,少师,我其发出往?吾家保于丧,今女无故告予,颠跻,如之何其?
《微子》“逊于荒”,《史记》则作“保于丧”。“逊、保”和“荒、丧”两组异文,字形不同,语音上也有很大的区别。清代的学者虽然注意到两处可能是今、古文《微子》的差异,却难以按断其中的是非。如段玉裁(2002)160就认为“其字既异,其义亦殊”。民国时章太炎(2015)250—251曾对《史记》的古文说加以稽考,对于《微子》跟《史记》的异文,他试图通过金文字形来解释,不过限于当时的认字水平,章氏误以金文中的“”字为“孙”,来跟《说文》古文“保”作形加以联系作解。又认为“荒”读“亡”,《史记》按照故训改为“丧”。
章氏对字形的解说,现在看来当然不对。不过他将“孙(逊)、保”以及“荒、丧”分别对应,则很有启发。今本《尚书·微子》大概源自古文《尚书》,而《史记》则应是采自当时立为学官的今文《尚书》,二者是对不同的战国文字《尚书》抄本进行转写或改编。今、古两家的异文,产生错讹的一方(当然也不能排除双方均有误)必然是按照自身对文意的解读,将原有的战国文字加以修正而来。那么判断二者的是非,首先就要讨论两处在文句中是否讲得通顺。今本的“吾家耄,逊于荒”,过去解释存在的问题是需要改换主语,即前句的主语是“吾家”,后一句“逊于荒”的主语则又改成了“微子”,或是将“吾家”拆开解释为“终老于家而行遁荒野”(屈万里2014)106。这显然是由于文句怪异所致。而《史记》“吾家保于丧”则要合理得多。清人江声(2002)470以《史记》多属古文说,而此处又跟主古文说的郑注不同,因此“不敢据《史记》以改经文”。但在注中对《史记》此句的解释,却颇值得注意:
卿大夫称家。保,安也。我卿大夫安于丧亡之事,恬不知畏,亦言不与谋也。
江声以“吾家”指卿大夫,是遵循《史记集解》此句所引的《尚书》马融注。这是我们不能同意的。《微子》的通篇,以微子口吻称“我/吾”之处,往往是用为复指人称代词“我们”。此处“吾家”应该跟毛公鼎中宣王自称的“我邦我家”(《殷周金文集成》02841)类似,当是指微子所处的王家,也即当时的商王室。
类似“保于丧”的结构,在《尚书》其他篇目中也有存在。《酒诰》周公称“在今后嗣王酣身,厥命罔显于民祗,保越怨,不易”,其中的“保越怨”,过去多理解为“安于民怨”。“保”字的用法,跟“保于丧”之“保”一致。而且《酒诰》此段多讲述商王室及其民如何沉湎于酒,导致民众“厥心疾很不克畏死”,跟《微子》两处称己方“沉酗于酒”,民众“相为敌雠”而“罔畏畏(威)”叙述颇为相近。那么《微子》称商王室“保于丧”、《酒诰》称商王“保越怨”,大概均是对商末王室及其成员安于丧乱民怨的现状而不作改变这一现象的陈述。
因此,《史记》作“保于”,应当要比《微子》的“逊于”更为合理。至于作“丧”还是“荒”,我们倾向于从《史记》作“丧”字解。微子在向父师、少师询问是否出亡前,对王朝的现状有一段描述,在最末分别提到“殷其沦丧”“殷遂丧”。因此,此篇中微子之所以要考虑出亡,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即商王室处在即将丧亡的状态下。因而下文用“保于丧”,来呼应前文殷之“丧”。至于“丧”为什么被写成“荒”,通过考察“丧”字在战国文字中的简省写法,可以看出这在一定程度上是汉人转抄战国文字误认所致。
二、战国文字中的“”字
2.1“”字形音义
战国楚简中,有一类写作类似上屮下亡的字(以下用隶定形体“”来代替),此字读“亡”还是“丧”,过去有不少的争论。部分学者虽然对此字的释读有较为正确的认识,但或以此字与“亡”可通,或把它跟楚简中真正的“芒”字相混。究其原因,是这个字的形音义与“亡/芒”之关系均有纠葛,有待进一步厘清。
较早对“”字形体进行系统梳理的,大概是范常喜(2006/2016)125—132。上博简《周易》简32、38有字作“”形,范常喜在黄锡全认为“”是“丧”字之省这一意见的基础上,分析了从甲骨到战国文字中的各类“丧”字,认为作“”者是从金文中、、一类形体中的形简化而来,再将横置之“屮”形竖置,就变成了“”。此外,范先生认为楚文字中有用“”(范文隶作“芒”,下文一并改过,不再出注)来表示“逃亡”“死亡”的{亡},他举了下面两个例子:
(1)盍(盖)西北之遇(寓),(亡)伥(长)子。(《九店》M56简46)
(2)古(故)心以体灋〈廌—存〉,君以民(亡)。(郭店简《缁衣》简9)
对于“”既可以表示{丧},又可以表示{亡}的现象,他认为:
从文意及通假看来,简本《周易》32、38号简中的“”亦可以读为“亡”,但是,经过上述对楚文字中“丧”各类字形的分析,同时结合同篇第44、53号简中的“丧”字,我们更倾向于同意《上博三·周易》第32、38号简中的所谓“”字,当即“丧”字之省,而不应读作“亡”。
范文一方面倾向于“”为“丧”之省,又认为可以“通假”读为“亡”,这是因他将上举金文及楚简中作形之“丧”字,分析为从“亡”得声[1]。类似的看法,信从的学者有不少。这种以“丧”从“亡”声意见,最早见于《说文》。《说文》哭部对“丧”的分析是“从哭、从亡,会意。亡亦声”,《系传》则作“从哭、亡声”。不过“丧”“亡”虽然韵部相近,声母却有很大的差别。“亡”属于双唇音明母*m-,跟舌尖擦音心母*s-发音部位较远,本来难以有谐声或通假的可能。一些研究上古音的学者由于相信《说文》的分析,将“丧”的声母构拟为*sm-。并把这种谐声关系解释为复辅声母*sm->s-的音变(潘悟云引2000316,张琨,张谢蓓蒂1998234—255)[2]。还有学者以楚文字中的“”为“芒”字作证据,同意这种构拟(Laurent Sagart and William H. Baxter 2012)。
对此持反对意见的,以笔者所见,有梅祖麟、龙宇纯、赵彤、大西克也等几位学者。梅祖麟(2014)173注意到甲骨文中往往用“桑”*sang为“丧”*sang:
卜辞“丧”的字形根本没有“亡”的成分。这么一来,《说文》所说的“丧,亡也,亡亦声”失去最早古文字的依据……*sm->s-仅此一例,这条音变规律也可以取消。
龙宇纯(2015)33认为“丧”字加亡表意,“亡丧声母远隔,不为声”。赵彤(2004)399—400也根据甲骨中的“丧”本从“桑”声,金文中从“丧”声之字读为“爽”,发现无论“桑”还是“爽”均不跟明母相通;而楚简中“丧”或从‘死’作,或从‘亡’作,“从‘亡’从‘死’显然是同义意符互换”。同样反对将“丧”的上古声母拟为*sm-。
梅、龙、赵几位先生的意见正确可从。赵彤已注意到《金文诂林补》所引加藤常贤意见已经认为“丧”所从之“亡”为意符。就我们查检《金文诂林》(周法高1975)762—763的情况,民国时也有学者提出类似的意见。如朱芳圃将“丧”分析为“从亡、噩声”,闻一多认为金文从亡从桑,为“桑之孳乳”,似乎均不以《说文》“丧”从“亡”声为是。大西克也(2004)196、许进雄(2005)也认为“亡”不能作为“丧”字声符,后者以“丧”字所从之“亡”形的来源分析为“桑树根部的讹变”。禤健聪(2010/2017)509—516以“丧”形下部之“亡”为“木”旁变来,并认为楚简“”即丧字。较近对两字进行综合研究的是大西克也(2017)398,他同样认为楚简“”字“默认的读法应为‘丧’”,并对“丧”“亡”用法区分及词义的历时变化进行了研究。[3]
上引的几位现代学者对“丧”“亡”形、音的辨析大致可信。他们的意见可以归纳为:“丧、亡”不能认定为构成谐声关系,“”是“丧”字的简省写法,与“亡”无关。值得注意的是,文章晚出的学者,大多未注意先前的研究成果。换句话说,将“丧”“亡”的形、音分开,已经开始成为学界一些学者的共同认知。
2.2“”“芒”之关系
讨论至此,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根据大西克也(2017)的研究,楚简中“丧”“亡”均可以表示丧失、丢失、灭亡、死亡等义,这种竖置“屮”头的“”字,在目前能够看到的楚文字资料中,往往只表示这类动词义项,跟“亡”的用法区分并不明显。另一方面,“”跟从艸亡声之“芒”形体接近,古文字中声符相同而偏旁从“屮”从“艸”之字,有时无别。这也是过去不少学者坚持将“”释为“芒”的原因。我们同意战国文字中的大部分“”都应为“丧”字省体。近年来清华简新公布的材料,丰富了我们对“丧”字省体及“”与“芒”关系的认识。下面从字形与文义的角度做一些补充。
从字形来看,上博简《周易》中用为{丧}之字,除了有写作(简32)以外,还有跟金文中这种形体省掉“口”形相类似的(简53)形,后者是确定无疑的“丧”之省体。这种竖置与倾垂横置“屮”形的交替,在多出口形之“丧”字中也有出现。如下所示A1、A2与B1、B2:
A:1、清华简九《廼命二》简15;2、上博简五《弟子问》简7
B:1、清华简六《子产》简21;2、清华简五《命训》简4
A1、B1及A2、B2仅有口形多寡的区别,如果将后一类写法的口形省去,就是我们所讨论的“”字。
此外,古文字中还有从艸、亡声之字作形者,过去见于上博简七《吴命》简3正:
君之顺之,则君之志也。两君之弗顺,敢不芒道以告,吴青(请)城(成)于楚。
“敢不芒道以告”句,禤健聪、大西克也等将此“芒”字看作“丧”之异体。禤健聪将“芒道”读为“丧道”,举《礼记·檀弓下》“孔子谓为明器者,知丧道矣”为证,认为即“丧礼之义”。这恐怕并不符合《檀弓》文义,此“丧道”即“丧葬之道”,文句是说“孔子认为制作明器的人,是了解丧葬的道理的”,跟《吴命》文义并不相合。我们认为《吴命》字可能才是确定的“芒”,相同之形作者见于清华简《越公其事》简17,用为“山林幽芒(莽)”[4]。《吴命》之“芒道”应该按照单育辰(2009)的意见理解为“亡(无)道”[5]。
从文义来看,过去释“芒”读为“亡”之的“”字,读为“丧”也很合适。禤健聪已经指出范常喜所举之例,其中的“”似乎都没有必要非得读为“亡”。我们还可作一些补充。例(1)《九店》一句是讲占卜失去其长子之事,按照《周易》“东北丧朋”“丧马”“丧羊”,襄公十年《左传》繇辞“有夫出征,而丧其雄”来看,将“伥子”读为“丧长子”本就很合适,李零(1999)141—152已将此“”字分析为“丧”之省,又清华十二《叁不韦》简56亦有“朋”语,整理者读“丧朋”,可信。郭店《缁衣》同样如此,“心以体灋〈廌—存〉,君以民”,其中“”上博《缁衣》简5作“亡”,“丧”“亡”异文应该是近义词。类似的逻辑表述也见于《庄子》卷六上《缮性》“由是观之,世丧道矣,道丧世矣,世与道交相丧也”,“世、道”同样是交互的关系。成玄英《疏》解释“丧”为“废”。参照此句,《缁衣》的“君以民”读作“君以民丧”也很合适。此句是说民如果弃亡、离国[6],那么国君自然也会丧失君位或者丧亡。
清华简中还有几处“”字,整理者读“亡”,贾连翔(2013)99—102指出均应释为“丧”:
(3)朕魂在朕辟昭王之所,图不知命。(清华简一《祭公之顾命》简3)
(4)汝毋以戾灾罪蛊时远大邦。(清华简一《祭公之顾命》简15—16)
(5)民沇(?)曰:余及汝皆。(清华简一《尹至》简2)
先来看《祭公之顾命》里的(3)(4)。其中(1)祭公讲自己神魂离开身体且“不知命”,“(丧)图”也即昭公七年《左传》所讲的“悼心失图”,“丧”本身就有失去之义;(4)则有今本可以对照,今本《逸周书·祭公》作“汝无以戾□罪疾丧时二王大功”,“”正对应“丧”字。(5)中的“丧”,整理者读“亡”,应当是受《尚书·汤誓》“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后一小句影响。其实此句日之“丧”跟人之“亡”连用,二者意思一致,此句“日丧”,《尚书大传》《新序》等叙述类似故事作“日亡”。“亡”“丧”均表示“丧亡”。参照郭店《缁衣》,我们认为(5)的“”就是跟“亡”同义的“丧”。
以下的两例可能存在争议:
(6)一【25】言之善,足以终世;三世之福,不足以出【3】(郭店简《语丛四》简25+3)
(7)……之鋊之,鋊之而不可,必文以讹,毋令知我。彼(破)邦……(郭店简《语丛四》简6)
(6)“出”过去多释为“出亡”,此句文意不明,“”到底为从屮亡声之“芒”的异体,还是用为{丧}之“”,还需进一步考虑。(7)顾史考(2006)61—64将其与简26编连为“彼(破)邦【6】家”[7]较为合理,“(丧)家”的结构类似前文所说的“丧国”“失国”“丧邦”,《淮南子·诠言》“能有其国者必不丧其家”可作注脚。
总之,“”作为“丧”的简省写法往往用为“丧”。但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战国文字中不排除“”用为亡失之{亡}的可能。一方面,“”字由于简省严重,大概已被当时人分析为从“屮”从“亡”之形的合体字,而“”跟“芒”形体相近,就会发生误用。上博简《周易·夬卦》简32卦辞“悔=马”,今本作“悔亡丧马”,应当就反映了当时抄手已经把“”当作合体字来拆分。另一方面,“芒”字所从之“艸”也有简写作“屮”而跟“”同形的可能。总之,考虑到“丧”“亡”的声母并不相近,即使今后再发现有“”字用作{亡}而非{丧}的确凿例子,我们也应该将其视作“(丧)”的同形字(即“芒”之异体)或者误字。
三、今本《微子》之“荒”可能为“”转写误认所致
回到本文开头所讲的今本《微子》“逊于荒”《史记》作“保于丧”上来。“丧”中古属心母。“荒”中古属晓母,本从“亡”声属明母,上古声母一般拟为清鼻音。“丧”“荒”两字虽然同属阳部,但声母较远,并无相通可能。既然“丧”“亡”声母不近,那么“荒”“丧”也就排除音近异文。我们认为,今本的“荒”,可能即抄手将用为{丧}的“”误认所致。
上文已经讲过,用为{丧}之“”与“芒”形体相近。古文字中有时会将单一部件写成左右对称之形,或将左右对称的偏旁单写。以“丧”字来说,其中“屮”或变作“艸”作(上博五《鲍叔牙与隰朋之谏》简2),“”自然也有可能在抄手抄写过程中写作“芒”形。[8]
这种“”被误认为“芒”,再被转写为“荒”就很好理解了。汉初常常用“芒”来表示荒野、大荒之{荒},例证见白于蓝(2017)1024、周朋升(2015)229,高亨、董治安(1989)318,战国底本的“”或误字“芒”,到了汉人转写,按照他们的习惯读为“荒”,也是很自然之事。古书中以“芒”为{荒}的例子还如《韩诗外传》卷十“踰跗之为医也……爪荒莫”,元本“荒”作“芷”,“芷”也应是“芒”之误字。而“保”被改作“逊”,有可能因“丧”被改读为“荒”后,原作“保”文意不通而进行的改动。
古书整句致误之由,有时是先有一字(或多字)致讹,而后人为了读通文意,继而将文句中的其他相关字改为跟它们文字形体不够相近之字(或改读为音近字),从而导致改动后的文意跟本来面目相差甚远。类似的因其中一字发生讹误,而改动全句的例子,在书类文献中还有一些。
如《文侯之命》“即我御事,罔或耆寿,俊在厥服”句,《汉书·成帝纪》鸿嘉元年诏书引作“即我御事,罔克耆寿,咎在厥躬”。一般认为《汉书》所引为今文《尚书》,今文本“厥”的指称不明,而今本的“罔或耆寿俊在厥服”也即清华简《皇门》中的“蔑有耆耇虑事屏朕位”,两句均是君主感叹没有老成大臣在位辅政。相较而言,显然今本比《汉书》所引文意更为顺适。《汉书》的“躬”,当是“服”之讹字,这一误改可能发生在隶书阶段。“或”改为“克”是音近改读,“俊”跟“咎”则声母有齿音跟喉音之别,字形上也难以发生联系,可能是前两处改动发生以后,为了屈就文意而改。
再如《尚书·雒诰》“公无困哉”,汉人引今文《尚书》则作“公无困我”。今本《祭公》“公无困我哉”,清华简《祭公之顾命》简8作“公,女(汝)念哉”。陈剑(2017)215认为《雒诰》之误跟今本《祭公》一样,“无”当是由“毋”变来,而“毋”则是“女(汝)”跟“母/毋”形体互作所致。而“念、困”以及“哉”“我”则有可能为形近或涉文意致讹。这几处异文,也以“毋(无)”跟“女(汝)”最容易在战国文字中发生讹混,“念”“困”形、音都有一定距离,可能发生在前者改动之后。
因此《微子》“保于丧”到“逊于荒”的变动,也可能是“丧”在汉初或之前被改为“荒”,因文意不通,又将“保”改为“逊”。二者的形体其实也有联系。“逊”在汉初或之前,常常用“孙”来表示;而从“保”声之“褓”字,有一异体作(马王堆《十六经》64行下),从“𡥀”得声。它跟“孙”的结构只有左右之别,汉代左右结构之字,在抄写过程中也会互换,如“孙”有作、形者(徐中舒1985916,于淼2015574),跟前举“褓”字异体几乎全同。我们可以想象《微子》此句的变化轨迹:在作“荒”的文本出现以后,将类似之形改为古书可见的“逊于某地”之“孙(逊)”来跟《微子》末句的“行遁”牵合,就成为今天看到的“逊于荒”[9]。
下面是根据以上的讨论,对这段话进行尝试性“复原”:
太师、少师,我其发出狂(往?)?吾家耄,保于丧。今尔无指告予,颠隮,若之何其?
其中的“颠隮”作一句,对应“吾家耄保于丧”将要产生的后果而言。此句大意为,微子问太师、少师,“我是否要出逃?我们王室昏聩,安于丧乱。如今你们没有可以指示我(该怎么做)的吗?如果(因保于丧而导致王家)颠覆,该怎么办呢?”下文太师、少师针对此句的回答:
商今其有灾,我兴受其败;商其沦丧,我罔为臣仆。诏王子出。迪(繇)我旧云:刻(箕)子、王子弗出,我乃颠隮。
过去多将“诏王子出迪”作一句,不确,当以“迪”属下读。沈培(2004)218—234曾讨论过《尚书》中的一些“迪”跟金文中表示强调语气的“繇”表示的是同一个词。《微子》此处的“迪”也当如此[10]。“迪我旧云”之“迪我”,也即《盘庚》“迪高后”及师㝨簋的“繇我”。“刻子”读为“箕子”,是清人焦循(2015)171的意见,似可从。“迪我”一句大意可以理解为“我旧(久)已言之:箕子、王子(比干?)如果不出亡,我们(王家)就会彻底颠覆绝祀”。此句以微子之出逃,是为殷邦续命存祀之典而发。《微子》过去或认为是宋建立以后作,如此的话,则此篇的写成,可能是宋人为微子出亡进行舆论辩护或称扬。
(本文原载于《语言研究集刊(第三十二辑)》)
注释与参考文献:
注释:
*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北大汉简语词考释及相关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20CYY039)的阶段性成果。
[1] 如范文第127页分析认为“其下部从‘亡’得声”。
[2] 郑张尚芳(2013)111已经注意到甲骨文中“丧”并非从“亡”声,加“亡”声符较晚,但还是说“这里先依《说文》”。
[3] “丧”“亡”用法的不同,以及“亡”表示丧亡、死亡等,应该是从表示“无”的“亡”派生,禤健聪(2010、2017)509—516亦已涉及到。
[4] 《子仪》简19用为地名,所指不详。新蔡简的两例“芒”分别见于零338+零24及甲三363+甲三364,用法不明。
[5] 单先生文将“”认为是“芒”之省形,读“亡”则是我们不能同意的。
[6] 《诗经·唐风·葛生序》“国人多丧矣”,郑玄笺:“丧,弃亡也。”
[7] “彼”读为“破”的意见参看刘钊(2003)229。
[8] 当然以下两种情况也可能存在:(1)汉初将古文《尚书》转抄时,如果底本作“”,也有可能被不熟悉战国文字的汉代学者误认为“芒”。目前战国齐系文字“丧”多见作较繁之体的形(《语丛一》简98及《说文》古文),简省之“”尚未见到,我们不排除今后的齐系文字中会出现类似的简写。(2)战国人将“”认作“亡”,后人再读为“荒”,也是可能的,如《微子》“降灾荒殷邦”,《史记·宋微子世家》作“下菑亡殷国”。
[9] 闵公二年《左传》:“夫人姜氏逊于邾。”
[10] 马楠(2016)581亦将“迪”下读,不过训为“用”,跟我们的看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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